30万佣金0成交,千万粉网红成被告

聚美丽·2025年09月30日 09:04
又现“造假、刷单”!

在网红天花乱坠的喊麦声中,来自山东青岛的刘女士一直观察着屏幕上不断变化的成交数字,一场直播下来,她家的面膜产品销量在9万元左右,销售数据看着还算亮眼。

然而切到后台,她却傻了眼:整场直播只有两个账号购买了她家产品,每个账号下100单,合计成交200单,并且在直播结束当晚,两个账号已陆续完成退单。也就是说,刘女士的面膜产品,在这位名为“李辰轩”,在抖音平台上有着千万粉丝的网红直播间里,一晚上的实际销量为0。

△图源:大参考

千万粉网红+30万佣金=0成交?

近日,这起“花30万佣金找千万网红带货,销量为0佣金难退”的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

聚美丽了解到,刘女士在山东青岛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今年5月,刘女士公司运营与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陕西伊卡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称正在为抖音一个千万粉丝的网红李辰轩招商,并向刘女士方出具了李辰轩与他们所签订的招商授权书。

基于对该网红粉丝体量、带货能力的信任,刘女士公司与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下了直播带货合同,并支付了30万零3000元的前置佣金。根据合同约定,两个月之内需完成实际销售额105万元,若合同周期内未完成,则双方协商安排补播,或由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按比例进行退款。

△图源:大参考

△图源:大参考

对于直播当晚零成交的情况,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刘女士的解释是:主播被人恶意刷单。刘女士当下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退款流程为由拖延退款,截至目前,仅退回佣金1万元。

在随后赶到杭州报案后,刘女士才从派出所得知,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被多人状告,属于”惯犯“。在《大参考》发布的视频报道中,另一位来自黑龙江的商家顾先生称,以同样方式被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割了“佣金韭菜”的公司多达三四十家,涉及金额约为五六百万元。

△部分被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割“佣金韭菜”的公司(图源:大参考)

“我们到当地报了案,但是不予立案,说我们有合同,属于民事纠纷。“顾先生向媒体表示,起诉一是耗时,二是即使胜诉,该公司账户的钱也早已被转走,无钱可退还。

聚美丽通过企业查询平台发现,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至今公司名称经历两度变更:从一开始的杭州宁嵘科技有限公司,到2024年11月更名为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再到今年7月更名为陕西伊卡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图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从8月16日到9月22日,该公司共经历6次庭审,并在9月18日、9月26日新增两条开庭公告,被起诉原因均为服务合同纠纷。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已从杭州搬到了西安,目前法人代表杨勋华已被四次限制高消费。

而涉事网红李辰轩的抖音主页所有作品已被清空,曾经的1000多万粉丝只余37万左右。

据了解,李辰轩曾是快手网络主播“祁天道”(真名孟凡斌)的徒弟,孟凡斌夫妇在2019年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刑四年、四年八个月,曾被人民日报公开评价低俗、无底线。

△李辰轩粉丝数量从1000多万缩水至37万

为何乱象屡禁不止?

近年来,此类网红及招商公司利用虚假数据赚取高额佣金的案件屡屡发生。早在2020年,就有商家在明星杨坤的抖音直播间里踩坑,直播结束之后,超122万的销售额被退单至4-5万元。

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2315平台接收的直播带货投诉举报40.2万件,同比增长19.3%,其中短视频类直播平台的投诉举报,更是激增至48.8%。

看似火爆的直播间,为何频频成为商家“佣金陷阱”?

1、利用信息差诱导签约。一些“涉网不深”的商家,在选择带货网红时容易被注水数据所迷惑。例如刘女士所提供的直播录屏显示,带货当晚李辰轩的直播间在线人数一直在2-3万人左右,下方商品也显示热卖了“上千单”。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千万粉丝可能是花钱买的,在线人数可能是雇佣了水军的,连销售数据,都是刷单造了假的。

2、网红与招商公司联手“做局”?在上述案件中,促使商家与招商公司签下直播带货合同的“诱饵”,其实就是“千万网红”李辰轩与杭州伊零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纸招商授权书。

△图源:大参考

事实上,虚假的泡沫被戳破之后,徒留商家和招商公司相互扯皮,作为“诱饵”的网红主播美美隐身,虽然招商授权书上白字黑字还按有手印,但主播并未直接以自己名义直接与商家联系作出虚假承诺。商家却只能依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起诉招商公司,不能连带起诉主播,只因主播不是合同的签订主体,不负违约责任。

3、多方出台,但事前难预防,事后监管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国信办发文〔2021〕5号)第十八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不得有“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行为”。

尽管国家出台规定、明令禁止,造假技术的迭代速度依然超乎想象,技术手段的隐蔽性也在不断增强。而招商公司在与商家的沟通过程中责任推诿娴熟甚至倒打一耙,显然钻了法律空子:反正要钱没有,要账一本,公司是个空壳,法人还在背债。这就导致商家在事后维权中陷入困境,即使诉诸监管部门,不仅要耗费大量时间成本,损失的金钱也难以追回。

直播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因准入门槛偏低,行业生态乱象频发。花钱伪造粉丝基数、雇佣团队刷单制造注水成交量等数据造假行为,长期不仅透支行业信誉,影响直播电商生态的健康发展,更是触碰法律红线。

资深业内人士向聚美丽表示,商家在选择带货网红时,不能只看粉丝数量或者直播截图等表面数据,应综合考虑带货网红主播的粉丝活跃度,粉丝与目标客群的匹配度,直播数据的真实性,以及主播的带货专业度,比如对产品卖点的理解,突发问题的解决能力等等。

另外,想摆脱直播带货的“佣金陷阱”,除了商家的理性决策,也离不开平台的审核、监管制度的完善与严格执行。

针对30万佣金打水漂事件,福建坤江律师事务所在社交平台上发表建议,表示商家在与招商公司签订合同时需明确销量保证、退款条款和违约责任。在选择合作方时,需核实公司资质和网红真实数据。如遇“佣金陷阱”,需保留合同、转账记录和沟通记录等,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维权。

唯有多方协同、合力一致,才能从根本上助力直播电商生态挣脱乱象束缚,实现可持续性的健康发展。

消息来源:企查查、快查、《大参考》、公开信息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聚美丽”(ID:jumeili-cn),作者:Jia,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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