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7.21“新政17条”,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7月14-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着力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15年12月,第四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首次以中央名义召开,城市工作上升到中央层面。经过10年发展,我国城市数量已经增加至694个,2024年已有27个城市GDP超过1万亿元,城镇化率由2015的57.3%提升至67%,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而2021-2024年连续4年城镇化率提升幅度低于1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有所放缓;城镇人口也由2015年的7.9亿人增加至9.4亿人,每年城镇新增常住人口超1600万人,而2021-2024年年均增加1033万人。城市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城市发展也出现新的特征,城镇化进入了稳定发展期。
新的形势下,时隔10年再次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从中央层面全方位部署城市工作,意义重大,彰显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高度重视,且本次会议明确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部署城市工作的多项重点任务,也为城市发展锚定了新的目标和方向。
2025年7月21日,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促进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市出台17条措施(下文简称“新政17条”),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新政17条”涉及“提升供应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推进盘活存量”、“发挥公积金制度功效”四大方面,既是对中央精神的积极响应,也是适应成都楼市发展现状及购房者切实需求的灵活调整。
一、着力提升供应质量
政策原文:
(一)完善“人房地钱”联动机制。落实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化土地供应“三色”管理机制,建立商业楼宇空置率与新增商服用地挂钩联动机制,科学合理促进供需平衡。
(二)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推动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等围绕轨道交通场站周边等布置优质资源,加大力度发展高品质住房;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完善配套提升宜居宜业品质,织密交通网络提升交通通达水平,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扩容下沉,促进城市能级提升实现以城聚人。
(三)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的重点商圈内,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不低于40%;其余区(市)县的重点商圈内,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不低于25%。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的重点商圈内,经区政府研究需支持的区域,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可最低降至30%;其余区(市)县的重点商圈内,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研究需支持的区域,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可最低降至15%。各区(市)县重点商圈以外的,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宗地项目计容商服建筑面积持有比例部分,由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自主确定自持或整体有条件转让。
(四)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进一步优化规划管理措施,塑造美观有序的城市界面,营造舒适宜居的居住空间;落实《住宅项目规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编制《成都市“好房子”设计导则》,突出彰显公园城市特色,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助力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
中指解读
今年以来,中央多次在重要会议及文件中强调优化供给,3月《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进一步强调住房的高品质,较好的区位配套是构成高品质住房的重要部分;6月13日国常会再次明确“优化供给”的政策优化方向。7月10日,北京印发的《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就提到,将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地区供应住宅用地。
成都此次新政17条,第一部分就围绕“提升供应质量”,并在深化土地供应管理机制、推动区域结合自身发展特征和市场情况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均衡发展。
“好房子”建设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自建设“好房子”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后,各地相关配套政策不断落位。6月13日,国常会进一步强调“要扎实有力推进‘好房子’建设”,并将“好房子”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表明未来老房子、旧房子也将按“好房子”标准进行改造。“好房子”建设,将进一步推进成都“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营造公园城市的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
二、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
政策原文:
(五)鼓励各区(市)县进一步因地制宜推广采用直补购房首付等措施,优化完善延续房地产支持政策。
(六)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探索学龄儿童直接监护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经申请,可在房屋所在地区(市)县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入学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七)稳步推进城市更新。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大力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大“房票”安置力度,进一步扩大“房票”房源库可选范围。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中鼓励支持推行“房票”安置或收购商品住房用于安置;优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奖励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推广通过“房票”等多种方式安置。
(八)加力开展“安家成都”房产促消费活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在重大节庆节点,联动商务、文旅等领域常态化开展线下房产促消费活动;其他区域结合实际,线上、线下结合进行推介。打造市级线上房产超市,拓展住房消费新渠道。
(九)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自2025年7月2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我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更好支持居民换房需求。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中指解读
上半年,中央和监管部门持续落地“稳楼市”政策,主要围绕去库存、扩需求、新模式和化风险等方面。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是释放住房需求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重要会议中多次强调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另外,推进城市更新也是拉动投资和消费的重要方式,今年以来中央及监管部门也多次发声支持推进城市更新,并陆续落地相关政策文件。7月14-15日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总体要求中强调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表明城市更新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明显提升。
此次成都新政17条,一方面大力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大“房票”安置力度,有助于促进新增住房需求释放;另一方面,鼓励各区(市)县进一步因地制宜推广采用直补购房首付等措施、支持凭借新房网签备案材料让子女在房屋所在地区入学、开展“安家成都”房产促消费活动方式,也有助于拓展消费新渠道,进一步激活需求。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显示,在22个重点城市中,目前上海、苏州限售政策仍未取消,杭州、成都、北京部分房源仍执行限售,杭州去年10月后,新出让地块需摇号项目不再执行限售,但已执行限售项目未取消限售;成都去年10月后,新取得房产证的住房可上市交易,但已经纳入限售的住房仍执行限售。此次新政17条,分批次分阶段的取消限售政策的策略,在积极盘活存量市场的同时,也保障了市场公平,既避免了短期投机行为,又有利于精准释放了合理的住房需求。
三、持续推进存量盘活
政策原文:
(十)根据区域发展情况科学开展规划评估,优化完善详细规划。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有序推动存量闲置土地“开工一批、转让一批、收回一批”,鼓励支持充分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调节市场供需关系。
(十一)提高商办运营质效,加大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租公开力度,支持市区两级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合理确定租金挂牌底价,鼓励企业积极引入人工智能等手段做好租金水平的跟踪分析和动态监管。
(十二)丰富商业办公业态。进一步优化监管服务措施,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服务、商业办公空间进行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功能混合配置,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十三)加快“统筹住房”上市销售,上市销售价格由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结合评估价格和周边在售商品住房项目价格综合确定。销售前,原土地竞得人应负责做好房屋品质维护;销售后需质保延期的,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所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协商原土地竞得人视情况责任共同分担。
(十四)支持非住宅配套机动车位在满足一定条件后,面向业主不限个数销售。
中指解读
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收购存量商品房是去库存的主要抓手。针对存量闲置土地,3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文明确了运用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工作的多项细则,各地加快推进。6月13日国常会明确提出“要对全国房地产已供土地和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有利于针对性优化相关政策,加速盘活存量用地、收购存量商品房。
此次新政17条,不仅提到根据区域发展情况科学开展规划评估,优化完善详细规划,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而且涉及到商办业态的监管服务优化、非住宅配套机动车位销售、加快“统筹住房”上市销售,将加速存量用地、存量商品房盘活,加快去库存工作,改善市场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修复。
四、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
政策原文:
(十五)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机制,切实提高可贷额度。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十六)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将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个人支付部分可据实提取,支持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十七)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力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年龄上限调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最短时长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缴存资金存储时间限制,可自由提取。
中指解读
此前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优化公积金政策后,各地公积金优化政策力度也在逐渐加大。根据中指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各地优化公积金政策超150次,其中不乏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
成都此次公积金相关优化措施覆盖了从贷款额度到提取条件的各个环节,切实降低了购房资金门槛,扩大适用范围,减轻还贷压力,为居民购房提供了良好的支撑,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住房消费需求释放。
本次“新政17条”发布,是成都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积极贯彻,也是在对成都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堵点深度洞察下的精准调整。对购房者而言,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拓宽选择空间、解决需求痛点。对房地产市场而言,明确了未来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新政17条”为成都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指研究院”,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