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10万元突然从我卡里“消失”了?

IT时报·2025年11月24日 17:35
诈骗者“嫁祸于人”,无辜者成“洗钱工具”

银行卡突然因“涉诈”被冻结,对于生活在数字时代的普通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很棘手的事。

钱取不出、房贷还不上、信用卡逾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让原本平静的生活瞬间陷入混乱。很多人直到接受配合调查的那一刻,仍不清楚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我不明白,我什么都没做错,为什么要经受这些考验?”和来自四川成都的王莉(化名)对话时,她最先抛出了这一困惑。2023年,王莉失业下岗,接一些私活以赚取生活费,但其中有一笔资金因“涉诈”导致银行卡被冻结至今,卡里是她的全部积蓄。

今年年中,相关法院联系王莉的家人,表示已完成判决,并称今年可以解冻。然而,时至今日,王莉还在等待那个迟迟未至的解冻音讯。

《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与王莉有着相似遭遇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并非诈骗参与者,却被一张无形的资金链路网,拉进了诈骗者的复杂棋局。

用户经历

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大参考》早前便报道了一则与银行卡相关的诈骗案例:当地某农户通过网络结识了一名自称收粮老板的买家,对方从该农户亲属处收购了100多吨小麦,总价为28万元,并将款项打入该农户的银行卡。随后,该农户分别将钱转给亲属,但两天后,其银行卡被冻结,异地警方告知该资金“涉及诈骗”。

兼职刷单、换汇、网贷、做生意……《IT时报》记者发现,在这些交易场景中,持卡人极其容易“中招”。

生活被“打乱”,亲属还被“安全止付”

王莉一度很焦虑。

当发现银行卡无法使用后,王莉询问银行后得知因“涉诈”被封,于是她准备了所有的银行流水和身份信息前往相关公安局“自证”。

“自证过程谈不上难,但要我一直等,银行和警察都没法给出解决事情的时间表。”自此,她陷入无尽的等待中。

“非常影响我的生活,这张卡是我的主力卡,一封卡等于大部分收入动不了,而且原本同行信用卡每个月会自动扣款,现在也没办法还款了。”王莉说,她和家人需要借钱,并通过其他方式还信用卡,加上伴侣的生意亏损,网贷、找亲戚,能用的办法都用了。

她告诉《IT时报》记者,由于“涉案者”太多,她的卡要等破案才能解冻,这段时间里卡内金额只进不出。

令王莉更崩溃的是,今年11月中上旬,她伴侣的合法收入亦被银行止付。“原因是他要给我和我妈大额转账,于是被‘安全止付’了,那张卡里是我们三个人现在所有的流动资金,就这么被冻了半个多月。”王莉尝试联系银保监和反诈中心,却只收到“没有任何问题,只需耐心等待”的回复。

“没有问题的账户和流水,为什么要止付?又要等多久?”王莉十分不解。

《IT时报》记者采访多位持卡人的类似经历后发现,以王莉为代表的持卡人在不知不觉中被动卷入一场场资金的“黑漩涡”。

图源:unsplash

间接沦为“棋子”,持卡人需“自证清白”

今年6月官方公开的一则《提醒中国公民警惕防范换汇诈骗》消息中,列明了由换汇产生的诈骗情形:诈骗分子通常以“优惠汇率”为诱饵,通过微信、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平台寻找作案目标。有的受害者在转账后被诈骗分子“拉黑”,导致经济损失;有的受害者顺利“换汇”后因涉嫌参与洗钱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更有受害者在事后被倒打一耙,被不法分子举报参与诈骗,导致其国内银行账户被冻结、转账款项原路退回,并被公安机关传唤调查。

“因为没遇到过这种事,我当时整个人浑身发抖,都哭出来了。”回忆起账户被冻结的那一刻,辽宁的陈红(化名)至今心有余悸。

今年4月,陈红的婆婆着急做腿部关节置换手术,在国外定居的亲属通过微信群联系到一个私人换汇渠道,向其账户转入近10万元,然后分4万元和6.2万元两笔转至陈红账上。

“我也明白,要走正规换汇渠道,但这次时间紧,要提前预约,加上身边朋友之前有用这种方式换汇,所以没想到会有意外。”到账两天后,陈红发现账户无法支付,经向银行查询得知,其名下银行卡被贵州某刑侦支队冻结。办案警官称,4万元那笔费用是诈骗款,其涉嫌参与诈骗需要接受调查。

陈红立即联系亲属进行核实,却发现换汇人早已失联。

随后,她向贵州警方邮寄了收入证明、取款凭证、换汇聊天记录、亲属关系证明等大量材料,申请解封账户。三个月后,陈红终于收到了贵州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明确排除其涉案嫌疑,但4万元涉案资金已被直接划扣,返还至报警的受害人。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9月,安徽某地警方联系陈红,称另一笔6.2万元也是诈骗款,要求追回,由于银行卡尚未解冻,第二笔资金还在陈红账户中,却也处于被冻结状态。陈红婆婆的手术拖延至今,无法住院。

同一时间,也有部分持卡人成功解冻。

在温州经商的陆辉(化名)开了一家片仔癀国药店,该药价格昂贵,素有“药中茅台”之称。其药店日常进货金额在30万至300万元之间。

今年2月,一名客户与陆辉线上沟通,询问采购事宜,并购买了近8万元的商品。陆辉收到货款后,对方安排跑腿人员凭验证码取走货物,整个流程并无异常。

很快,陆辉对公账户被南京某公安局查封,警方称货款是诈骗分子的“洗白资金”——行骗者骗取受害人的钱,直接打入陆辉账户购买商品,再将取走的货物转卖到二手市场套现。

7月11日,陆辉收到公安局消息,称需退赔一部分才能完成解冻,陆辉及其股东决定退赔1万元,并于一周后顺利解冻。

深度调查

“这笔钱已经过去一年半载了,受害者才报警吗?”“为何警方口中的受害人我都不认识,他们会给我转账?”“受害人难,卡主也难啊。”采访时,不少受访者异口同声。

为何会被行骗者选中?

“行骗者将诈骗到的款项直接打给正常的卖方,借搭桥卖方和买方实现诈骗款洗白。”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如此告诉《IT时报》记者。

“主要依据不是人工判断的,很多都是系统模型设定。”一名银行从业者如是说。

银行卡被封,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你账户里的‘资金’参与了非法链条。”广州熠数信息CEO姚威从反诈风控技术视角向《IT时报》记者进行了解释:封卡的核心依据是资金链路追踪。

警方在侦办诈骗案件时,会顺着被骗资金的流向逐层追查。当发现有一笔明确的涉案资金(即受害人直接打给某人的钱)流入A的账户,那么A的账户就会被标记为“涉案账户”或“一级关联账户”,这是封卡最直接、最核心的依据。

前述陈红所收到的4万元和6.2万元,正是从诈骗受害者那里直接流过来的金额,所以她的卡成了资金链路上的关键一环。

为何陌生人会转账?这正是行骗者“洗白”资金的手段。

在姚威看来,行骗者骗到钱后,不会一直放在自己账户里,而是会迅速将“赃款”转化为“合法收入”,比如购买虚拟货币、找地下钱庄换汇,或者购买高价值、易转手的实物,让受害者将钱直接打给“正常商户”。在这个过程中,商户提供了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但货款的源头是“脏”的。

图源:unsplash

“不过,的确存在误触风控的可能性。”姚威进而推测王莉家属被“安全止付”的原因:除了上述明确的“涉案资金”封卡外,银行侧的反诈风控系统也会发挥作用,该系统通常由AI和大数据驱动。

如果卡主的账户出现异常交易模式,例如快进快出(资金到账后迅速转出,没有沉淀)、交易对手过多且杂乱(短时间内与大量不同身份的账户发生资金往来)、交易金额与身份不符(一个普通工薪账户突然出现大额、频繁的生意往来)……这些行为模式触发风控模型后,系统可能为了“保护性止付”而临时冻结账户,以防潜在损失。

为何退赔能加速“解冻”?

考虑到生意的持续性,陆辉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接受退赔,王莉和陈红早期亦对这一做法表示不理解,最近,她们表示“想通了”,想尝试这一办法。

“退赔”是退还和赔偿的合称,通常指行为人因违法、违约或不当得利而取得他人财物时,应当将财物归还受害人,并在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给予相应赔偿的行为。

被动卷入诈骗链条的资金亦构成不当得利?在《IT时报》记者的本次调查中,退赔与否成为讨论焦点。

“这是个情理与法律的问题,从法律程序上看,退赔虽有其依据,但在执行中确实容易引发争议。”姚威认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政策强调要“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为受害人挽回损失。从民法角度看,前述持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本不属于他们的财物(诈骗赃款),虽然付出了对价(外币、货物),但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警方要求退赔,实质上是将这笔不当得利返还给原始受害人。

但也有人认为,这笔“涉诈资金”不应该归属于不当得利。付亮表示,卖方是善意取得,也支付了合理的对价,不应负担被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善意取得”如此定义: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就涉诈资金流向引发的账户冻结、资金退赔等问题,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方莉接受《IT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持卡人银行账户收到涉诈资金后,可能引发其法律责任的认定核心取决于持卡人的“主观明知”程度和后续行为。不同的主观状态和行为模式,将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类是善意持卡人。这类当事人对资金来源的违法性完全不知情,也无不合理的可疑交易行为。这类人通常账户因收到赃款被冻结,是办案机关追赃挽损的必要措施。如果想尽快解冻或返还财产,关键在于证明自己是“善意取得”。需要积极提供证据,如合法的交易合同、合理的对价、沟通记录、货物交付凭证等,向公安机关证明交易的正当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能证明自己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支付了合理对价,且不属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可以主张善意取得,公安机关经核实后应解除冻结或返还合法财产。

如作为片仔癀经营者的陆辉,收款基于真实交易,交易对价合理,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如验证取货人身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与案件无关财物”的解冻条件,可认定为“无辜受害人”。

在方莉看来,对于公安机关要求陆辉退赔1万元的“酌定解冻条件”,实质是在平衡经营主体权益与被害人损失。尽管程序确实存在争议,如强制退赔缺乏直接法律依据,但实践中因涉案账户为“一级账户”(直接接收诈骗资金),公安机关可能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对超涉案金额部分暂缓解冻。

另一类情况是为诈骗提供帮助的持卡人,此类持卡人明知银行卡将被用于犯罪资金流转,仍出租、出借账户,或按指示进行转账、取现。如果持卡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如电信诈骗),仍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如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

陈红则是主动参与私人换汇而导致收到涉诈资金,私人换汇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她通过非正规渠道接收资金,本身存在过错,即使其不知资金涉诈,也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被害人”。

方莉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公安机关可在查明资金属诈骗赃款后直接返还被害人,无需等待案件审结。因此,陈红的4万元被划扣符合“赃物追缴”程序。而因资金链涉及多地诈骗案件,账户可能被轮候冻结。而私人换汇的违法性导致其难以主张善意取得,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其“自担风险”。

姚威则从实务角度分析,退赔是解冻的“加速器”。账户被冻意味着它处于司法保全状态,持卡人同意退赔涉案金额,相当于主动解除了账户与案件的关联,也是向警方表明清白、积极配合的姿态,因此解冻流程会大大加快。

延伸阅读

当前的共识是,反诈工作正面临多重压力。一方面,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作案手段正在迭代升级。而这一态势在涉“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犯罪中表现明显。

一组数据显示,2023年,国家反诈中心累计向各地下发资金预警指令940万条,公安机关累计见面劝阻1389万人次,会同相关部门拦截诈骗电话27.5亿次、短信22.8亿条,处置涉诈域名网址836.4万个,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288亿元。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发布会上披露数据显示,涉“两卡”犯罪仍处高位。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为例,2020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信犯罪案件逐年增长,2023年超10万件;2024年及今年上半年案件数虽然大幅下降,但涉“两卡”的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总体仍居高位。

一边是反诈的重要性,一边是“误伤”后的精准防控要如何实施,这个问题还未有最优解。

律师说法:部分“账户冻结”程序有瑕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赋予公安机关为侦查犯罪需要冻结资金的权力。但2024年公安部新规强调,冻结需遵循比例原则(冻结数额不得大于涉案数额)和时限要求,比如3个月以内未开展甄别、核实,且不能证明资金与案件关联性的,应当解除冻结。

划扣资金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于权属明确的诈骗赃款,公安机关可在查明后直接返还被害人,无需刑事判决。但需满足两条件:其一,资金与犯罪事实直接关联(如受害人指认清晰);其二,提前公告且无利害关系人异议。

方莉表示,若公安机关未告知即划扣,程序存在瑕疵,当事人可申诉要求说明依据。

在其看来,陆辉被要求退赔1万元属“实践妥协”,缺乏法律依据。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司法实践对“无辜收款人(受害人)”保护仍不足,建议立法明确“善意取得”的标准及账户解冻及资产返还具体程序。

对于当事人,方莉建议,冻结后72小时内聘请专业律师固定证据,准备好合法交易证据证明善意,并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善意取得”的认定,早日完成对合法资产的解冻和返还。

如何避免成为“下一个”?

付亮在其社交账号《竞争情报应用》中对类似的骗局进行分析,并呼吁道:“有关主体应更积极地采取措施,避免为电诈提供便利。其一,网购平台应严管卖方信息的真实性,堵住信息、资金流动通道,避免成为诈骗的帮凶。其二,对于普遍性的行为,如手机充值,服务者应监控不同渠道的安全性,并主动封堵安全风险高的渠道。”

姚威亦很有感触,从他的团队所开展的安全研究来看,行骗者的手段在不断进化,但核心目的始终是“资金转移和洗白”。

一方面,目前最猖獗的手段是“代购/跑分”洗钱。行骗者在社交平台以“兼职”“高佣金”为诱饵,招募普通人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赃款。参与者往往直到卡被冻结,才意识到自己成了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另一方面,是“虚拟交易”洗钱,行骗者利用第三方平台作为掩护,用赃款购买黄金、高档烟酒、品牌手机、购物卡等硬通货,再迅速低价转卖套现,完成洗白。这类交易中,卖家极易中招。

再者是“冒充公检法”定向转账。在精准诈骗中,行骗者会诱导受害者将钱转入一个他们声称的“安全账户”,而这个账户实际上可能是某个无辜企业或个人的账户,使其卷入案件。最容易中招的环节是信息不对称和“高利”诱惑,比如基于熟人关系的信任,降低了对陌生交易对手的警惕性。

不租售银行卡。出售、出借银行卡、收款码等,否则等同于为虎作伥,不仅会导致封卡,更可能涉嫌‘帮信罪’,面临刑事责任。”姚威建议,对于不熟悉的交易,尤其是大额交易,务必通过多种渠道核实对方身份和背景,就算是对公转账也要核实公司真实性。

此外,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远低于或高于市场价的交易,要保持高度警惕,思考其合理性。

再者,他建议将银行卡按用途分离。例如:工资卡专用于储蓄和理财,不进行日常交易;日常消费卡存放少量资金,用于线上支付和刷卡;生意往来则使用专门的账户。如此一来,即使某个账户出问题,也不至于影响基本生活。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IT时报”(ID:vittimes),作者:孙永会,编辑:郝俊慧,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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