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爆红的代价:挖呀挖黄老师是侵权了,还是被碰瓷了?
人红是非多,目前挖呀挖黄老师又有了侵权争议。据大象新闻消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表示:黄老师在直播间唱这首歌时,有了网友打赏的收益,所以这涉及商业行为。公开资料显示,《小小花园》是由苏苏作词、作曲、编曲的,所以必须征得歌曲作者苏苏的同意才行,否则就侵权了。
挖呀挖黄老师到底有没有侵权?
01 从著作权法看黄老师的直播侵权争议
从《著作权法》规定来看,有五种情况是不侵权的。
第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三,在新闻媒体、评论报道中,适当引用别人的作品与言论。
第四,供教学或者是科研人员使用,但是不能出版发行。
第五,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如果单纯的直播翻唱别人的歌曲,未向观众收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商业盈利获取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黄老师的直播侵权争议在于,她在直播的时候接受了打赏,构成了商业盈利性质。应当经过苏苏原创者权利人许可。
目前普遍的说法是黄老师三场直播有200万打赏收入,也有说法是团队挣了800万,黄老师分了300万。如果没有经过允许,这已从单纯的教学行为演变为一种成功的商业行为,涉嫌侵犯苏苏的著作权——复制权和表演权。
有网友问,为啥她平时在幼儿园里教就不侵权?因为幼儿园的日常教学这一特定的范围,具有公益性质而非盈利性质。
综上业内从法律角度解读,黄老师直播间唱小小花园,如果关闭打赏就不侵权。问题是她开了打赏。有营利行为,且符合“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特征。
也有说法认为,如果只要接受打赏的直播表演时段,从头到尾都不带一丁点这首歌,而表演这首儿歌的时候,就关闭打赏,做到完全不收钱。就可以合法的规避侵权的问题。
02 一夜爆红的代价:黄老师是真侵权了,还是因为走红被碰瓷了?
但事实上,在笔者看来,目前业内对黄老师侵权的说法,其实有点碰瓷的意味。
大量粉丝对黄老师直播间的打赏行为,其实并不是因为这首歌,懂的都懂,黄老师的走红,归根结底在于她相对清秀与清纯的颜值与温柔的声音、甜美的笑容击中了男人审美偏好。因为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桃子老师比她更早的唱这首歌,因为颜值相对普通没有走红,而黄老师则一夜爆红。
事实上,我们知道,粉丝进她的直播间,是因为看了她那段唱歌的短视频之后,想进一步去直播间看真人与她互动,而不是继续听她唱歌。
从她直播来看,大多数粉丝是因为是对黄老师的颜值欣赏与喜欢而做出的打赏行为,儿歌本身其实没有什么可火的地方,没有内容,也没特色。
因此,这种打赏行为肯定不是基于《小小花园》这首歌,而是纯粹欣赏她的颜值与魅力做出的打赏行为。事实上,看过她直播的网友会知道,歌曲在她的直播间其实就是一个营造气氛的作用,不是构成打赏的核心因素。
尤其是她直播的时候也没有迎合粉丝的要求去唱这首歌,继而去索要打赏,你能说她是收费表演吗?她更多只是表达自己的心理情感的时候或者迎合粉丝自娱自乐唱了歌,又如何界定呢?
因此,到底打赏的人是因为这首歌曲而进行的打赏还是因为黄老师本人而进行的打赏,相信大家是心知肚明的,如果硬要把儿歌的作用无限放大,反而是有点犯了红眼病,拿歌曲碰瓷的意味了。
其实我们知道,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其实目前存在大量网红歌手在短视频平台翻唱歌曲来获取打赏的行为,如果因为黄老师的走红而刻意针对,对其他播主的这种唱歌求打赏的侵权行为视而不见,可能也有刻意碰瓷红人之嫌。
对于一个突然走红的幼师来说,相信黄老师现在依然处于一种如履薄冰的状态,业内没有必要拿过于苛刻的标准去审视。
而且目前原创者也并没有发起维权,其他人就没有必要操心了。当然,为了彻底消除争议,黄老师的补救办法其实是可以主动联系原创者,询问向其支付版权费的事宜。
另一方面,就要看平台方了。一般来说,短视频平台都有官方提供的曲库,曲库里面的歌曲一般都获得了词曲方面的授权。短视频平台方买下这首歌的版权,获得词曲方面的授权,那么就可以帮助黄老师规避侵权风险。正如也有网友问,那为什么在KTV唱歌不侵权,原因在于,KTV的歌曲已经支付过版权费了。
如何处理好幼师身份、以及直播天价打赏盈利、侵权等一系列争议,黄老师面临的压力很大。有句话叫“经得起多少诋毁,就能受得起多少赞美”,这或许就是成长与走红的代价。
人红是非多,黄老师走红之后,一切的行为与细节都会被放大审视,但是到底是真侵权,还是因为红了之后被各界人士拿着放大镜去找问题、被碰瓷了,相信大家心里也有一杆秤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热点微评”(ID:redianweiping),作者:王新喜,36氪经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