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新政今日起施行 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4月1日施行,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覆盖,允许自愿提高缴存比例。
4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了解,新修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对2010年12月起施行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此次修订聚焦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从优化缴存比例、扩大群体覆盖和强化权益保障等方面推动政策提质增效。新规明确将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缴存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制度覆盖面。
在服务细节方面,新规允许职工在单位缴存比例的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以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职工可调整一次个人缴存比例,相关申请可通过单位专办员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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