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李”到“又庭”:连锁酒店的脱盟后遗症

知产力·2026年05月13日 16:04
真正的问题不是少了一个字,而是有人用一个字,继续收割别人多年建立的信任。

“全李”“又庭”碰瓷事件折射出的,是加盟模式下品牌方与加盟商之间的利益失衡,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商业实践之间的脱节,是平台经济下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等。 

2026年5月,大连“全李酒店”因与“全季”仅一字之差引发全网热议,随后全国多地集中曝光“又庭酒店”(仿汉庭)、“木吉酒店”(仿桔子)等同类型山寨门店。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涉事主体绝大多数为原品牌前加盟商,合约到期后通过“改字不改样”的方式继续经营。

表面看,这是一场典型的商标侵权纠纷;往深处看,它暴露的是连锁酒店行业快速扩张过程中,加盟退出机制失序、知识产权保护薄弱、平台审核缺位等系统性问题。

当“改一个字”就能低成本复制成熟品牌的流量与商誉,当维权成本远高于侵权收益,这种“脱盟即碰瓷”的乱象正在侵蚀整个连锁行业的商业根基。

01 侵权认定:“改字不改样”的双重违法逻辑

“全李”与“全季”、“又庭”与“汉庭”仅一字之差却构成侵权,核心在于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可能性”的严格规制。

判断商标近似的核心标准不是“找不同”,而是“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对于匆忙出行的旅客而言,在快速浏览招牌或OTA平台列表时,很难注意到“季”与“李”的细微差别。这种极易产生的误认,才是商标侵权认定的核心要件。

而“又庭”不仅名称近似,有的还完整复制了汉庭的蓝色字体和小马logo,混淆程度可“匹敌”前者。

如果说“改字”涉嫌商标侵权,那么“不改样”——继续使用原品牌的装修风格、配色方案、店内视觉体系,则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连锁酒店的品牌价值不仅体现在商标上,更体现在其独特的整体视觉识别系统中。前加盟商脱盟后完整保留这些元素,本质上是无偿占用他人多年积累的商誉,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

▲ 部分“又庭酒店”上传的外观照片甚至仍显示为“汉庭酒店”(来源:OTA平台截图)

更关键的是,这种行为同时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加盟协议通常明确约定合约到期后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所有品牌标识,因此品牌方既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提起侵权诉讼,在情节严重时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02 乱象根源:成本失衡下的行业系统性漏洞

“脱盟即碰瓷”屡禁不止,背后是三重成本失衡的经济逻辑:

第一,转型成本与侵权成本的巨大反差

以全季为例,单店初期投资通常在数百万乃至千万元以上,回本周期在5年左右。

合约到期后若选择彻底转型,需投入数百万元重新装修并重建客户基础;

而“改字不改样”仅需更换招牌上的一个字,花费不超过1000元,就能保留绝大多数老客户和原有房价体系。

这种极低的侵权成本,是前加盟商选择“碰瓷”的首要动因。

第二,平台收益与审核责任的不对等

OTA平台是酒店获取客源的主要渠道,但其审核机制主要依赖营业执照和门头照片,对名称近似、装修风格相似的情况几乎没有识别能力。更有甚者,部分山寨酒店直接使用加盟时期的照片作为宣传图,消费者预订时根本无法分辨。

平台之所以看起来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核心在于其收入来自佣金(大致10%-20%左右),山寨酒店的存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增加房源数量,“提高”平台竞争力。

第三,维权成本与侵权收益的严重倒挂

若对每一家山寨酒店进行完整维权,一个完整的维权流程通常包括:发现侵权行为、调查取证、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待判决、申请执行,通常需要一两年,而最终获得的赔偿往往只有几万元到十几万元,远不足以覆盖成本。

更重要的是,即使胜诉,也只能要求停止使用近似标识,无法阻止其换一个名字继续“碰瓷”。

这种“高成本、低收益”的现状,使得很多品牌方对小规模侵权行为只能被动应对。

03 破局之道: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防护体系

对于连锁品牌而言,知识产权已不再是单纯的法律概念,而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脱盟即碰瓷”的行业乱象,品牌方必须将知识产权保护融入加盟管理的全流程,从源头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首先,建立“主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的立体布局

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早在2017年就在餐饮住宿类服务上防御性申请注册了“又庭”商标,这一务实做法如今早已被许多行业知名品牌借鉴。品牌方应在核心类别注册与主商标近似的名称,如“全李”、“金季”、“汉廷”等,从法律层面筑起防火墙,大大增加他人“碰瓷”的难度和成本。

当然,防御商标也有“撤三”制度制衡,“过度防御”、“恶意囤积”是绝不可取的。

其次,细化加盟合同中的退出机制

品牌方也应通过优化加盟模式、提升品牌价值,实现与加盟商的共赢,从根本上减少“脱盟即碰瓷”的动机。

很多纠纷源于合同对退出标准约定模糊。品牌方应明确合约到期后必须拆除所有品牌标识的具体期限和标准,约定高额的逾期违约金,并保留对脱盟后侵权行为的追诉权。

对于明确不再续约的加盟商,应提前3-6个月介入监督改造,避免出现“脱盟即碰瓷”的情况。

最后,建立与平台和监管部门的协同维权机制

OTA平台只享受流量带来的收益,而不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的时代已经过去。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建立山寨酒店识别系统,完善商家资质审核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品牌方应与主要OTA平台建立快速维权通道,一旦发现山寨酒店立即通知下架。同时,优先通过行政投诉的方式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对于恶意侵权、屡教不改的门店坚决提起诉讼并主张惩罚性赔偿,通过典型案例形成威慑效应。

知产力判断

“全李”“又庭”不是几个门店的小聪明,而是连锁酒店加盟体系的一次失控提醒。加盟可以退出,但商誉不能带走;合同可以到期,但品牌识别不能继续占用。真正的问题不是少了一个字,而是有人用一个字,继续收割别人多年建立的信任。

(本内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知产力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知产力”(ID:zhichanli),作者:布鲁斯,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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