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罚至119万,化妆品老板跑路了
被罚企业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决议解散,现老板已下落不明。
化妆品行业正在进入严监管时代!7月中旬,因三家化妆品企业法人被终身禁业,再现了“顶格处罚”!(详见 )
日前,聚美丽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广州有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容生物)被追罚至119.27万元。
图源:广州市监局
据悉,2023年11月27日,有容生物因其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冒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销售产品,被罚没款约105.87万元。
结合此次公告内容来看,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且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决定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故此,广州市监局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催告当事人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1058706元(其中违法所得924660元,罚款134046元),加处罚款134046元,现罚没款合计约119.27万元。
有容生物决议解散,但涉事产品仍在售卖!
回顾该事件,早在2022年6月22日有线索发现有容生物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
经广州市监局查明,有容生物于2021年11月委托纯沅(佛山)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了“臻颜滋养套盒(5件套)”化妆品4670盒,于2022年3月-4月期间以198元/盒的价格全部销售完毕,获得销售收入924660元。
同时,有容生物于2022年4月再次委托纯沅(佛山)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了上述化妆品2100盒,计划以198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但尚未销售就被佛山市三水区大塘市场监督管理所查获。上述生产经营化妆品货值金额134万余元,违法所得约92.46万元。
而上述化妆品均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广州有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企业纯沅(佛山)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化妆品外包装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技术支持”、“专利号:ZL201110163192.4ZL2011010157776.0”的字样。其也承认,上述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与中国科技大学并无任何关系,且无法提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同意以其名义进行产品宣传的证明材料。
基于此,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认定有容生物备案产品标签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技术支持”字样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但鉴于有容生物已取得上述专利所有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授权使用,因此罚没合计约105.87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2023年11月27日处罚公布后,有容生物在11月30申请注销企业,注销原因为决议解散。在被罚3天后,有容生物立即决定解散公司并开始清算资产。
图源:企查查
时至今日,因当事人下落不明,广州市监局才发布了前文对其追加罚款的公告。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据信用中国(广东)显示,目前广州有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据相关规定显示,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但纯沅CHANGE’U臻颜滋养套盒(5件套)在淘宝平台仍在售卖,且已有13人付款。
图源:信用中国(广东)、淘宝
有容生物从被罚款,到公司决议解散,再到追罚至119万余元,无一不在警示着化妆品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的代价。
当事人跑路无效,仍要承担缴纳罚款义务!
从行政处罚的角度来看,何谓追罚?当事人下落不明就能逃避处罚了吗?
就此,聚美丽向专业人进行了相关咨询,连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思达律师告诉聚美丽:“追罚”一般指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之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时的罚款措施,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对当事人采取每日除以罚款数额百分之三的罚款,或拍卖、划扣等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机关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处以百万元的罚款,公告当中的当事人是指谁?又该谁来承担罚款呢?
“当事人是企业法人,应当独立承担缴纳罚款的义务,在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罚金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依法进行清算,以穷尽企业资产进行偿还。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决定未对法定代表人单独进行处罚的,法定代表人不当然需要替企业缴纳其罚款,但其作为公司代表,可能需要因此承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不利后果。”付思达律师解释道。
同时,公告指出当事人下落不明,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逃避处罚。
付思达律师指出,“当事人下落不明时,行政机关有权对该企业持续处以罚款等强制措施,也可以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逃避执行的相关责任,‘跑路’并不代表能够逃避追责,人民法院有权对当事人持续采取相关查控措施,一旦发现当事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都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清偿。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其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都有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老赖’。作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除追加罚款外,也可以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并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同时可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逃避执行的相关责任。”
也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夏学明应当对企业欠缴罚款承担责任,而针对下落不明的情况,后续国家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
对比与有容生物相同处罚类型的案例来看,前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对于此类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处罚金额为万元不等,但现如今,化妆品企业再次冒名高校、科研院等名义进行生产/销售产品将会面临处于百万元或者更大的处罚。
由此可见,随着化妆品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在“利润驱动下”行业内乱象不止,而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化妆品市场监管越来越重视,同时监管也趋向严格。
而此次有容生物被追罚至119万左右,处罚金额较大,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不仅明晰了化妆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主体的责任义务,还对化妆品行业上游生产者的违规查处更为严厉。因此,在化妆品领域被重罚的企业也越来越多。
值得注意的是,上图中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就是开头提到的同一天被“顶格处罚”的3家涉事企业。
从上述处罚案例中可以发现,除了上述冒用高校名义之外,婴童护理产品添加禁用成分、化妆品成分添加违禁原料、以及多次屡教不改的生产企业都遭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罚,甚至直接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终身禁业。
不难看出,国家相关部门打击不良化妆品生产企业、整顿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乱象的决心。这也意味着,化妆品行业正在进入严监管时代。
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多次陷入“造假”风波
而在严监管时代下,那些前文提到的“蹭高校”、“蹭科研机构”的化妆品企业也都被揭开了真面目。
从聚美丽的统计来看,除了有容生物和上述被罚企业以外,目前行业内还存在诸多不良化妆品企业,打着“高校/大学科研产品”旗号收割消费者,以致多所知名高校成为“被造假”的高频词,其中,就包含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等一系列知名高校。
早在2022年“315打假日”,华南理工大学就在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称,市面上和部分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将产品打上“华南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华南理工”等字样,冒用该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华南理工大学郑重声明,学校未在网上开设任何店铺或授权开设任何店铺,未授权或参与研发懒人轻身贴、何首乌发根滋养露等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聚美丽记者以“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为关键词,在淘宝平台搜索时发现,排在前几个的均为化妆品相关产品,且这些产品均在销售。
图源:淘宝
可以发现,上述被化妆品企业“盯上”的高校均来自广州,如中山大学即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广东省共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尤其是首批国家“双一流”A类大学等全国重点大学。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聚美丽,“这是广东这边企业的常规操作,在某个领域与高校合作,挂了牌匾以后,就开始‘口头’宣传与某某大学合作……再到品牌方过度‘套用’背书。”
其实,不仅是高等院校,还有北京协和医院、中科院等科研机构等,这些不良商家将相关店铺直接用高校、科研机构名作为店名,或者将化妆品外包装未经授权的宣传联名相关高校、滥用/冒用科研机构的专利号等,多重因素导致了市面上打着高校名义的化妆品数不胜数,令消费者难以辨别。
这些冒名高校、科研机构名义“打擦边球”的行为,其实是抱着“铤而走险”的心理,不仅危害高校、科研机构名声,还不利于化妆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而国家层面对于这类的重罚,正是为了推动化妆品行业走向更规范化、正向化的发展,“处罚只是手段,规范才是根本!”除了国家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外,化妆品企业自身要为消费者、为产品负责,也必须真正意识到靠欺骗得不来长久的买卖,唯有好的产品才是品牌发展真正的护城河。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聚美丽”(ID:jumeili-cn),作者:璞玉,36氪经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