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36氪广东·2023年06月29日 08:47
助力佛山数字经济创新产业集聚区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围绕推进“六城”建设,打造“六最”禅城,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五届四次全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创新举措,聚焦“两个毫不动摇”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全生命周期的惠企环境、活力迸发的创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美与共的城市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构筑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磁场”,奋进“佛山之心”。

二、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打造禅城“企业会客厅”。丰富“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内涵建设,探索实现法人政务服务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转变。推广“数字化”代办服务,尝试将涉企服务专题进行线上推送。按照“一件事”思维,按季度梳理涉企主题服务,组织企业服务主题沙龙活动,针对“高频”服务主题,开展政策直播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深化“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完善主题办政务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持续深化“人才一件事”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各有关职能部门〕

(三)深化服务管理标准化。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推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深化服务企业“反弹琵琶”报备机制,对企业诉求缓办、迟办、不办的,按月向区委、区政府报备,说明理由。深化政务服务“体验官”制度等。(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智慧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提升自助办的便利化水平。提升自助服务事项覆盖面,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不动产、医疗卫生、教育等高频、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实现自助办理。(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各有关职能部门)

(五)推行“一照通行”改革。探索实行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无需提交政府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获取的其他材料。深化“一照多址”改革,探索“一证多址”改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六)推广民生诉求“一网统管”模式。搭建区级民生服务系统平台,通过“整渠道、统入口”“并表单、压时限”“提效率、优体验”等方式,建立高效可感的民生诉求分拨和解决体系,持续优化民生诉求办理流程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智慧社会治理办公室)

(七)推行人社政务服务“5G视频办”。打造“禅城人社服务5G视频办”系统,市民可通过手机、电脑、自助服务终端等渠道,“一对一”视频连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实时获取业务咨询与申报指导。基于系统的人员信息鉴权、屏幕共享、文件图片传输等功能,实现远程双向互动,有效破解电话等传统咨询渠道存在的人员身份难确认、申报材料不可见问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人员、经营范围等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在同一县级城市范围内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通过各行政服务大厅帮办服务便利企业办理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登记,对可以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业务,协助企业通过法人一门式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申报;对部分暂未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的业务,协助企业通过综合服务窗口一次申报、一窗受理、一窗发照。同步细化操作指引、工作机制和监管措施,提高信息变更的便利度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九)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推进全区各级政务服务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在银行贷款领域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受理市民的电子证照。在多行业实现合同签订、身份认证、票据盖章、文书签章等应用。在货物报关领域,配合探索和推动新闻出版行业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准印证转化为电子证照。鼓励认证机构推广使用电子化认证专用章和电子版认证证书。支持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企业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获取企业、个人办理业务所需的证照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禅城供电局、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

(十)建设行政审批全流程“阳光查”。突出审批环节可视化、审批裁量可视化、全流程监督可视化、企业查询可视化等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端以及5G消息端等方式方便当事人查询事项办理状态,实现部分审批事项全流程、全环节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十一)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机制,并依托佛山市禅城区数据便民服务平台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智慧社会治理办公室)

(十二)智慧赋能基层党建。以锻造社区基层干部铁军为抓手,禅城智慧党建平台赋能,健全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的党建引领促小区治理机制,不断推进和深化“1+2+N”小区建设,完善10分钟可达的党群服务圈,加快形成由点成面、共促共建的“佛山之心”现代化基层治理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十三)统一规范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全流程“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家牵头、一次办好”,审批事项全面上线审批平台“全程网办”,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系统信息共享。全力推行“一次征询、并联审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部门现场办公“联审联批”。探索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承诺制。深化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改革,对水、电、气等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禅城供电局、各镇(街道)、佛山市禅城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供水有限公司〕

(十四)推动光伏补贴“秒到账”。持续推动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秒到账”试点工作,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切实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实现补助资金“秒报、秒批、秒付”到企业账户。〔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禅城供电局、各镇(街道)〕

(十五)深化环评审批改革。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文件“降级”“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继续压缩审批时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十六)统一提供区域评估。实施区域评估改革,将申请后审批转为申请前服务、单个项目评估转为区域整体评估、企业付费转为政府买单。在大型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集中连片储备用地等,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统筹开展重要矿产资源压覆、节能、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及环境影响等综合性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单位共享共用,项目建设单位不再对相同事项进行单独评估。对暂未实施区域评估的建设项目所需前置性评估事项,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参照上述原则开展综合评估并提供评估成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各镇(街道)〕

三、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惠企环境

(十七)统一储备标准用地。探索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扩大“拿地即开工”实施范围、明确适用条件,采用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技术辅导”“全程代办”“告知承诺”等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均可享受“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招商局、各镇(街道)〕

(十八)推进二三产业用地混合利用。深化单宗土地混合利用,探索优化单宗土地可配建的功能类型及比例,规范出具规划条件,形成示范文本,提高单宗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探索在片区尺度下二三产业的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创新土地供应模式,鼓励均衡配置产业、商业、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类型,促进片区内的规模集聚和组团发展,实现片区土地在横向与纵向上功能兼容、空间联动,打造产城综合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十九)创新项目供地机制。推行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年期出让,减轻初创企业的筹建成本。制定与新型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用地和产业园区功能配比,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和新型产业园区的功能完善和精细化管理。试行立体发展模式,探索建设“摩天工坊”、推动“园区上楼”,鼓励分层设立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明确分层出让的方式、使用年限、地价计价标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十)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原则,分阶段整合优化测绘事项,推动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勘测定界测绘、宗地测绘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将工程建设许可与施工许可阶段房产预测绘、人防面积预测绘、定位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正负零检测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将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规划测量、用地复核测量、房产测量、机动车停车场(库)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等事项,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整合。加快统一相关测绘测量技术标准,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避免对同一标的物重复测绘测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二十一)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改革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未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也要依申请及时进行验收,并优化验收流程,对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十二)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探索依托互联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地籍图等信息,更大便利不动产转移登记,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二十三)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推行水利工程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同步发售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条件中“监理单位已确定”的条件。(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二十四)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交易。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在办理国有增量房转移登记时,由于历史原因,开发商无法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在土地房屋权属无争议、交易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对其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试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司法局)

(二十五)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积极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项目试点,根据各产业园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管理现状,推进合适的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实施简化产业园区内项目环评内容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二十六)推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深化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推动配电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加大工业园区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对拒绝履行安全改造和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等法定职责的园区,依法开展“一对一”重点执法检查,切实整治供电安全隐患。积极建设低碳节能配电设施设备和智能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园区智能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禅城供电局)

(二十七)优化用电保障。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全力落实“四保”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拉闸限电,确保电力供应稳定可靠。提高区域多元互补能源保障,服务低碳发展。深化政企合作,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建设问题,为服务禅城区经济发展注入新发展动能。〔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禅城供电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二十八)推广“交房即交证”。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扩大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对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企业交房、购房人“收楼”时可以一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二十九)探索推进客货运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探索推进各地制作和发放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货、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客运)、道路运输证(道路货、客运)等3类电子证照全国互认,执法检查部门通过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验电子证照真伪。(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三十)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标准,持续推进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根据《禅城区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推进政策快速兑现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对扶持政策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探索精准实时推送惠企利民奖扶政策,梳理确定2023年禅城区扶持政策快速兑现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政策兑现速度和政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

(三十一)强化生态环境服务。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伙伴计划”工作,落实党建与环保业务深度融合,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对部分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点对点帮扶,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三十二)深化企业服务。继续深化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推进区企业服务中心与协会、园区、专业服务机构联合开展企业服务活动,广泛铺设园区企业服务联络站,导入更多的政府、市场服务资源,让企业享受到最便捷的服务,计划新增4个园区企业服务联络站。(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十三)加强企业纾困扶助力度。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展期、续贷。结合需求与实际设置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结合实际探索购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运用市场化机制加强普惠性的纾困救助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三十四)构建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构建涵盖业务拓展、授信管理、辅导培育、政策配套等维度的商业可持续、成本可接受的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健全企业首贷培育体系机制,推动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专项资金等加大对首贷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提高首贷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实现首贷企业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十五)拓宽融资渠道。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投融资产品,建立多样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持续推动广东(佛山)制造业转型发展基金募资工作,加紧推进基金投资工作,制定基金绩效考核方案,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围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制造业企业开展股权投资,提升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直接融资比重。提升金融创新服务“村改”水平。总结推广“村改贷”业务试点运行经验,创新金融产品和手段,开展“村融通”业务试点,打通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通道。〔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各镇(街道)〕

(三十六)继续完善推广“单一窗口”应用功能。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企业提供本企业进出口货物全流程查询服务。经企业授权和“单一窗口”平台认证,企业申报信息及海关部门处理结果信息可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保险和收付汇等服务提供信用参考。大力推行“互联网+海关”无纸化政务服务,协助企业通过平台顺利办理通用资质备案、特定资质备案、行政许可等业务,为企业提速增效减负,促进贸易便利化。积极推广“互联网+海关”原产地书自助打印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责任单位: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十七)压缩通关时间。积极引导企业使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提升“两步申报”“提前申报”应用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责任单位: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

(三十八)加快“智慧海关”建设。探索开展“视频查检”远程监管,逐步将覆盖面推广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食品检验、商品检验等业务领域。(责任单位: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

(三十九)深化办税缴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即时查验有关证明事项,以查验结果替代告知承诺书,进一步减少办税资料。(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十)提升办税服务体验感。充分利用各种需求收集渠道,有序推进征纳互动服务推广上线及应用,健全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结合直播功能区、体验辅导区等功能区域,不断拓宽纳税宣传辅导渠道,提供精准、高效、个性化的集成定制培训辅导服务。(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十一)建立“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体系。依托税收大数据,提高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精准度,简化低风险任务推送流程,及时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对无风险纳税人不打扰、中风险纳税人进行风险应对、高风险纳税人移交稽查,有效提升税收征管效率。(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十二)完善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相关政府部门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破产信息实时共享;建设破产办理平台,实现破产管理人线上查询破产信息、办理相关业务、举办会议等功能,推进破产事务“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破产办理程序,提高市场出清效率。(责任单位:区法院)

(四十三)构建劳动关系治理地方标准。出台实施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标准,明确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办案等工作规范和具体建设要求,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和统一化管理。强化区调解组织架构及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服务办案标准,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四)推广“无接触”调处劳动争议仲裁。借助“粤省事”小程序的“调解仲裁”板块和省开发的智慧庭审平台,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线申请全覆盖,并提供线上调解、掌上仲裁庭、文书送达、实时查询、智能咨询等高效、便民的仲裁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五)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相关部门可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实现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商务、海关等事项年度报告的“多报合一”,全面实现年报数据同源,减少企业填报负担。(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佛山海关驻禅城办事处)

(四十六)推行无纸化在线办理机动车抵押解抵押业务。强化机动车抵押解押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和数据交换,通过人脸识别、图文比对、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实现业务全流程无纸化,加快抵押解押业务登记的秒批秒办,实现抵押解押全程零跑动、抵押登记信息联网核查,便利企业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融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四、打造活力迸发的创业环境

(四十七)助力打造佛山现代保险产业集聚区。打造现代保险产业链,重点引入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总部、运营中心、区域总部、省级分公司。鼓励通过保险创新,改革财政补贴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杠杆,引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大胆采用保险手段,服务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同时加强保险文化建设,培养输送保险产业人才,打造宣传阵地,不断提升保险发展示范区品牌知名度,多措并举打造金融保险领域优质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招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四十八)打造资本市场“禅城版块”。优化上市引导机制、提升企业上市服务,为企业上市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储备一批后备力量,发挥“一团一会”专业力量,加强走访,强化“一对一”上市服务,重点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重点企业股改上市,鼓励、引导、支持企业成群结队登陆资本市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禅城资本军团”,不断引导禅城企业利用资本力量加快发展、做优做强,提升区域经济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镇(街道)〕

(四十九)优化城市大脑经济运行分析专题。围绕全区产业经济运行状态,从宏观、中观、微观的三个角度对全区经济、产业、企业数据进行分析应用,达成禅城各部门与企业间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服务方面的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区智慧社会治理办公室、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

(五十)全方位做好人才服务工作。积极为各类人才搭建交流平台,适时举办论坛、讲座、联谊等活动,扩大并活跃人才朋友圈;不断丰富“金禅人才”服务内容,推动人才享受南风古灶、梁园、祖庙等文旅优惠服务;做好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管理、人才入户等工作,不断优化办事流程。〔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

(五十一)打造高能级人才平台载体。搭好“专区+专员”人才服务体系。用好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提升专区服务内涵。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团队,明确专员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提供人才专属暖心服务。充分发挥禅深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作用,主动对接深圳创新、人才、产业资源,开展人才招引、技术研发、招商引资、宣传展示等业务。升级人才安居保障,盘活专家公寓,增加青年人才公寓供给。〔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五十二)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破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评价使用体系,实行“直接认定+专家评审+机构举荐+企业推荐”组合遴选方式,推进用人单位、风投机构、科研平台“3主体推荐制”和以个人薪酬水平、企业融资额度为标准的认定制,深入实施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专家评审制,创新人才举荐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十三)构建禅城区“专精特新”企业全流程培育体系。建立完善“专精特新”企业梯次培育的企业库,对在库企业申报各梯队“专精特新”进行诊断、申报辅导和规划建议,2023年推动创新性中小企业达到3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30家。(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五十四)助力佛山数字经济创新产业集聚区发展。在广东(佛山)软件产业园建设禅城区智慧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大厅,在汇聚全区各级各部门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城市大脑为红卫岗周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和数据分析服务,支持企业发展数字经济,助力打造佛山数字经济创新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智慧社会治理办公室、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招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

(五十五)提升运用外贸规则能力。强化宣传推广,向RCEP国家展会倾斜认定佛山市重点推荐展会并组织企业参加,扩大RCEP区域内产品进出口规模。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五十六)编制禅城区创新产品展示清单。探索建立禅城区创新产品展示清单,在有关部门网站展示栏目,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推广示范渠道,助力企业开拓创新,并实现清单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五十七)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平台。汇集全区“专精特新”企业相关的政策、政务、诉求、公益服务及第三方服务等资源,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便捷服务通道,并结合禅城的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个性化特色专区。整合公益服务及第三方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专精特新”企业专享服务,严格准入审核及过程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专精特新”企业服务资源目录,基于AI智能匹配,为企业提供精准供需对接,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五十八)强化“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将“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纳入便利直通车服务。支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普惠服务。(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五十九)加强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实施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引导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六十)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功能,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知识产权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运用、维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以政策为引导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一)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流通服务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监管,规范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建立统分结合、共享联动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风险信息的获取、分析、研判、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智慧社会治理办公室、区网信办)

五、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六十二)清理建筑工程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行为。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完善更新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流程图,及时对社会公布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

(六十三)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禁止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出现“要求供应商的注册地(总部)在某行政区域内,或要求在某行政区域内有分支机构等作为资格条件”等条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审查机制,事前,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严格对照负面清单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事中,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事后,将是否违反负面清单规定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

(六十四)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在市级部门统一部署下,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实现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编号、路名等信息在线比对核验;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便利住所登记的同时,防范虚假住所等突出风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五)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在此基础上推进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多场景应用、全流程追溯。(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六)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加快商业秘密保护示范行业组织建设,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增强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七)优化新业态食品准营办事流程。对移动餐车、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和规律制定安全评估办法及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联合第三方专家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食品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解决新业态食品准营堵点问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八)强化新业态食品行业管理。将移动餐车、自动售货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许可审批与日常监管的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监督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十九)强化重点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七十)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推动欠税公告信息、非正常户信息和骗取退税、虚开发票等高风险纳税人名单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类信息等共享共用,进一步提高征管效能。(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七十一)探索建立完善电子化医院监管。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药品使用的监测,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实现对医务人员执业、医疗行业服务规范、医疗质量管理、临床用药行为的全流程智能监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十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探索建立行政司法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自律、党组织保障“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健全行业自律工作体制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

(七十三)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数据归集,探索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企业公共信用报告和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打造和美与共的城市环境

(七十四)建设一批精品和标杆项目。以提升中心城区形态品质为引领,夯实各类型市政基础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千亩公园、东平河水轴线、城市道路节点等绿化项目建设工作,并对标先进一流,用绣花功夫治理城市,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全方位扮靓城市,推动城市更新长足发展。〔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镇(街道)〕

(七十五)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进我区社区体育公园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到2023年,新建或改造社区体育公园不少于145个。〔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各镇(街道)〕

(七十六)大力推进区人民医院总院项目建设。进一步大力推进区人民医院总院项目建设,计划完成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项目土方开挖和启动地下室结构施工。全力配合推进市二医院新院建设,市中医院改扩建。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市二医院新院区及市中医院改扩建工程中的存在问题,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七十七)营造优良旅游营商环境。有序推进禅城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擦亮核心旅游景区品牌,提升旅游核心吸引力。加快实施智慧旅游建设工程,全面提升禅城智慧旅游信息化水平。培育旅游新业态,持续推进“旅游+”和“+旅游”发展模式,促进全域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七十八)构建“岭南文脉轴线”,探索建设“岭南非遗天地”。构建一主轴、两核心、三特色支线、多文化节点的文化空间,构建“佛山古镇”新发展格局, 打造“美陶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七、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七十九)针对性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监督。深入开展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持续推进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常态化清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做好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坚决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八十)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探索由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将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向推送给政务诚信牵头部门,政务诚信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有关单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法院)

(八十一)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允许破产企业的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人民法院指定。(责任单位:区法院)

(八十二)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推动法院专递面单电子化的配套技术改造,在受送达人签收、拒收或查无此人退回等送达任务完成后,邮政公司将人民法院面单进行电子化,通过系统对接后回传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电子面单入卷归档,提高司法专递电子化效率。(责任单位:区法院)

(八十三)探索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完善电子档案系统联网功能,探索推进法院电子档案跨院调卷、当事人跨院查阅电子诉讼档案,实现互联网查阅电子诉讼档案。(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档案局)

(八十四)加强涉外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息诉。探索“港澳台调解员+内地调解员”“港澳台调解员+内地调解法官”“贸促会调解员+内地调解法官”等线上线下联合调解模式,依法扩大司法确认范围,促进涉外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息诉。探索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调解模式,在调解地点、调解方式和调解人员等选择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八十五)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制度。构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建立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机制,延伸对接人民调解,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发挥“三合一”制度整体效能。(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十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强化调解、仲裁与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构建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针对性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八十七)持续压缩案件审理时间。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一审速裁团队建设;强化对审判数据的监测和分析作用,提高审判效率。(责任单位:区法院)

(八十八)优化破产办理举措。推动庭外重组制度、预重整制度与破产重整制度有效衔接,强化庭外重组公信力和约束力,完善预重整制度,提高破产重整效率和成功率。(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八十九)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方式。以争创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为目标,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进企事业合规建设,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八、加强组织保障促推落实

(九十)积极落实践行“三走”责任要求。全力推进各领导干部扎实开展三走活动,抓好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制度等工作。走下去服务企业,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精准助企纾困解难、增资扩产;走出去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更多优质项目,推动项目加速落地开工投产;走上去争取支持,抓紧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全力争取项目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招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各镇(街道)〕

(九十一)打造企业专属发声平台。充分利用禅城民营企业家资源,探索建立本地企业智库平台,旨在解决企业在人员、材料、技术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以及企业在发展瓶颈期、困难期、转折转型期的经验共享和探讨等。凝心汇智,传帮带壮,青蓝接力,打造企业家建言献策和培育青年企业家的专属平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招商局〕

(九十二)推进机关作风整治。紧扣政务环境、惠企环境、创业环境、市场环境、城市环境、法治环境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查找落实不力背后的责任和纪律作风问题,惩治不担当不作为、保护敢担当善作为,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打造“佛山之心”提供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九、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工作。纵向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横向做好与同级部门配合协作,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协同发力,进一步凝聚改革强大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细化分解改革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岗到人,严防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导致的扯皮推诿,将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落实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组织精兵强将、党员先锋,突破改革阻碍,凸显禅城铁军风采。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阵地广泛宣传禅城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契机,结合单位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通过“两微一端”、电视、电台、纸媒、“学习强国”、各大刊物等媒体载体进行推广,深度总结禅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向上级部门、企业主体、公众强化宣传,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来源: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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