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集体举报苹果反垄断案:全球歧视与高额“苹果税”的挑战
2025年10月20日,55名中国iPhone和iPad用户在在律师王琼飞的带领下,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苹果公司提起反垄断提出公开投诉。他们称,苹果公司的规则限制了竞争,并迫使用户支付高达30%的佣金。
这场投诉,是四年前中国首例针对苹果的反垄断民间诉讼的一次延续。2024年5月29日,该案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原告诉请,理由是:苹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和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此后,原被告双方都将此案上诉至中国最高院,但目前该案还未作出审理。该案的律师,就是此次行政投诉的领头人王琼飞律师。
这次行政投诉与此前的民事诉讼,在中美科技与贸易关系持续紧张的背景下,将会展现出哪些不同?
一、“100%市场支配”已成定论,投诉范围扩至商业模式核心
2021年1月“苹果税”反垄断第一案被立案,其原告金女士仅从消费者的角度诉称,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强制搭售、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和限定交易等行为,要求苹果赔偿10万元人民币并公开道歉。
但这次行政投诉的诉求显然更加广泛,投诉文件指控苹果公司“滥用其在中国iOS应用市场的100%主导地位”,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主要规定:
- 强迫消费者只能通过苹果的应用内购买系统购买数字商品;
- 将 iOS 应用下载限制在 App Store;
- 对应用内购买收取高达30% 的佣金。
因此,投诉者的要求扩展至苹果公司的商业模式,而不仅仅是赔偿而已:
(1)开放第三方支付渠道,且对该种除IAP以外的第三方支付免收任何形式、任何金额的佣金;
(2)开放苹果App Store以外的iOS应用获取渠道,且免收任何形式、任何金额的佣金、技术服务费等费用;
(3)降低中国苹果税(30%),且必须低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最优惠之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前的民事诉讼中,法院部分采纳了原告的主张,使用了需求替代分析法,认定相关商品市场为iOS应用交易平台,苹果的市场占有率是100%,并据此认定苹果公司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这被业界视为一个重要的突破,虽然第一案的诉讼并未成功,但极大地鼓舞了中国消费者和相关人士,在确认苹果在iOS系统上具有“100%主导地位”的基础上,举报人证明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难度就已经大大降低。
2024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就曾在文章《赢了“苹果税”诉讼,苹果为何仍不满意?——从国内首例“苹果税”案看未来反垄断民事诉讼新发展趋势》甚至预判了这一次行政投诉和趋势:“未来,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将体现在反垄断监管与司法审判的协同作用上。监管部门将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等手段,为司法审判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司法审判也将通过典型案例的判决,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全球“苹果税”对比:中国成佣金洼地,消费者遭国别歧视
在之前的民事诉讼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苹果公司在中国境内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并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主要理由是,法院无法评估苹果公司运营成本与收取佣金之间的差异,因此没有证据证明“苹果税”不合理;另外,强制使用苹果支付系统属于合理经营,并支持了苹果的观点,其封闭的下载和支付模块保护了数据安全,以及交易相对人和消费者利益,因此不会产生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后果。
王琼飞律师带领的举报人团队特别针对这一点,在举报文件中大量列举了美欧日本等国家对苹果公司的监管要求,以及苹果税税率对比。要求苹果公司向第三方应用商店和支付提供商开放该平台,这与苹果已在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被迫采取的改革措施如出一辙——经过2025年若干诉讼和监管行动,苹果实质性放松了在美国和欧盟第三方支付渠道。
图片:苹果支付渠道以及佣金政策对比(转自王琼飞律师举报信)
相比之下,作为苹果第二大市场的中国尚未出现类似的政策转变。“苹果并未主动将美欧第三方支付低(零)佣金模式推广至中国”,因此中国的消费者仍在支付着全球最高的数字税,这已经构成“对中国消费者的国别性歧视”。举报人引述了一个公开报道的数字:2024年中国消费者缴纳苹果税64.4亿美元,占比中国区营收10%,高于欧美的4.6%和美国的8.8%。
在民事诉讼中,消费者个体基本不具备提出有效证据的能力,而相对应地,苹果公司的应诉经验极其丰富,可以提出多种法律和经济性理由为其封闭系统做出合理化解释。因此,在苹果税第一案中消费者的败诉并不意外。
但随着全球监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苹果的保障措施视为攫取经济利益的控制手段,“保护消费者”的说法也越来越失去说服力。如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接受汪律师这一投诉,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有能力系统地收集证据并严格论证,这为支持举报人的论证将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一些分析师认为,如果此案胜诉,中国用户将享受更低的价格,应用开发者将拥有更多自由,并可能加大苹果在所有市场保持一致性的压力。
三、中美科技规则博弈的新战场
王琼飞针对苹果公司的这一反垄断举报,正处于一个复杂且微妙的时刻。这一事件不仅关乎市场公平竞争,也是中美两国在科技主导权、数字规则制定权以及供应链安全等领域博弈的缩影。
一方面,中美关系自贸易战以来持续紧张,双方在科技领域的博弈尤为激烈。美国不断加强对华芯片出口限制(如针对英伟达、AMD、英特尔的高性能AI芯片);近期,中国对高通、英伟达等美国科技企业发起反垄断调查或安全审查,这表明中国在应对美国科技遏制时,正更积极地运用监管工具维护自身利益。苹果作为美国科技巨头的重要代表,,其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实践可能因此成为关注点之一。
另一方面,中国近年来强化了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2025年初,外界已传闻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可能对苹果App Store的佣金政策和支付限制开展反垄断调查。尽管官方未明确证实,但此次55名消费者提起的投诉,反映了中国市场对苹果长期存在的“苹果税”、禁止第三方支付和应用商店等行为的持续不满。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2024年的一项判决中已认定苹果在中国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这为后续的反垄断诉讼或监管行动提供了法理基础。中国监管部门在敏感领域(如芯片、人工智能)对外资企业的合规要求也日趋严格,显示出中国在规则执行上的主动性。
2024年,我们就曾经预计,从长远来看,高昂的“苹果税”在中国不会持续太久。此次中国消费者对苹果的反垄断投诉或许就是该进程中一次重要契机,在全球监管趋严、中美摩擦持续的背景下,此类事件可能进一步促使中国监管部门加大对苹果等跨国科技企业的合规要求,从而在维护市场公平的同时,服务于国家在数字主权和技术自主性上的战略目标。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Internet Law Review”,作者:互联网法律评论,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