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富不过三代”魔咒,中国家族企业该怎么办?
2025年7月,娃哈哈集团因一场跨境诉讼成为舆论焦点——创始人宗庆后之女、现任董事长宗馥莉,被三名自称“同父异母”的宗氏后人起诉。
原告不仅要求继承宗庆后生前设立的21亿美元离岸信托资产,还主张对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29.4%股权拥有继承权。这场诉讼既暴露了娃哈哈内部的家族矛盾与股权争议,也将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共性问题推至台前。而全球百年家族企业的传承经验,或许能为破解“富不过三代”魔咒提供启示。
娃哈哈风波背后,家族传承有哪些“坑”?
娃哈哈的传承风波,是中国家族企业“强人治理”模式下,传承规划缺失、家企边界模糊等问题的集中爆发。
权力交接:从“强人掌控”到“制度真空”
宗庆后时代的娃哈哈,虽呈现“国资(46%)、宗氏(29.4%)、职工持股会(24.6%)”的股权结构,但宗庆后凭借威望与职工持股会的合作掌握实际控制权。这种“人治”色彩浓厚的模式在创始人在世时高效,却难以为传承提供制度保障。
2024年宗庆后去世后,矛盾迅速爆发:三名自称“同父异母”的子女起诉主张继承权,直指2003年设立的离岸信托与29.4%集团股权。尽管宗馥莉提交了遗嘱,但原告质疑其见证人缺乏家族成员参与,真实性存疑。这场纠纷的核心,正是传承规划的制度性缺陷——68%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未订立正式遗嘱,“口头承诺”在法律面前难以立足。更关键的是,宗庆后生前构建的“体外帝国”(如宏胜饮料)缺乏清晰的股权代持法律架构,导致资产权属在继承中陷入争议。
管理代际:从“大家长集权”到“改革者突围”
传承的挑战不止于资产分配,更在于管理理念的延续与革新。宗庆后奉行“大家长式”治理,依赖个人威望凝聚团队;宗馥莉则倾向现代企业制度,引入职业经理人、推行绩效考核,两者的碰撞早有显现。
最典型的冲突体现在渠道改革:宗馥莉将12省经销商合同主体变更为宏胜系公司,并强制提高50%销售指标,直接触动了元老经销商利益。2025年上半年,14个省级市场经销商集体抗议,部分区域销量下滑超30%。这种矛盾本质是代际管理哲学的碰撞——老一代依赖“人情纽带+经验判断”,新一代侧重“制度规则+数据驱动”。而娃哈哈的问题在于,改革未与传统优势衔接,导致“创新”与“传承”对立。
战略延续:从“渠道为王”到“数字化转型”
除了权力与管理,战略方向的代际衔接同样关键。宗馥莉推动的“超链智造”园区计划(投资3亿元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实现90%生产自动化),本是为娃哈哈注入数字化基因,却与传统渠道网络产生断层。
传统模式下,娃哈哈的核心竞争力是“经销商网络+低成本规模化生产”;而数字化转型需要重构供应链,必然要求经销商配合。但宗馥莉的改革缺乏对传统渠道的兼容设计——既未保留经销商合理利益空间,也未建立过渡期协同机制,最终导致“新技术”与“老渠道”对抗。这种战略断层,是许多家族企业的共同困境:如何在守住“传统护城河”的同时,拥抱“新兴技术颠覆”?
从沃尔玛到爱马仕,全球家族企业如何传承?
从沃尔玛的股权信托到爱马仕的家族宪章,这些案例指向核心:传承不是“权力交接”,而是“制度、文化、能力”的系统性延续。
沃尔玛:股权信托锁定控制权,职业经理人激活效率
沃尔顿家族让沃尔玛延续60余年辉煌,关键在于“家族信托+有限合伙”的制度设计:家族以信托持有股权,成员作为普通合伙人(GP)掌握决策权,公众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人(LP)仅获收益权。这种架构让家族以48%资本金控制64%投票权,同时通过职业经理人保持经营活力。
爱马仕:家族宪章固化文化,集体防御抵御冲击
作为奢侈品行业的传承标杆,爱马仕的《家族宪章》明确“任何成员不得出售具有投票权的B类股份”,并设立“家族议事会”。2010年LVMH恶意收购时,74位家族成员48小时内达成一致,通过增持挫败收购。其核心是“文化资本优先”——通过工艺培训、跨代设计项目,让“手工匠艺”价值观渗透每一代。
丰田:家族参与+专业管理,能力互补驱动创新
丰田章男作为社长参与战略决策(如雷克萨斯国际化),日常运营由职业经理人负责。这种“代际能力互补”(章男创新视野+父亲供应链经验)推动丰田电动化转型。研究显示,这种“家族成员参与战略+职业经理人负责执行”的模式,能使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12%-15%。其关键在于,家族不干预具体经营,只通过战略方向、价值观传递发挥作用,既避免“外行指挥内行”,又确保企业不偏离核心基因。
三星:反面教材——权力集中缺乏制衡的代价
李氏通过“交叉持股+控制权金字塔”维持绝对控制,但缺乏制衡导致2016年“闺蜜门”:李在镕为继承控制权行贿,集团市值蒸发200亿美元。这印证了“当家族控股股东与企业利益、中小股东利益冲突时,缺乏约束的权力会成为风险源头”。
家族传承的核心:传什么?怎么传?
无论是娃哈哈的困境,还是全球企业的经验,都指向一个结论:成功的家族传承,需要先明确“传什么”,再规划“怎么传”。
传什么?从“资产”到“精神”的四层递进:
实物与金融资产:需以“法律契约”为前提——没有清晰遗嘱、信托,资产易成诉讼标的;
股权等经营性资产:是“活资产”,需持续经营(如娃哈哈29.4%股权的价值,依赖宗馥莉平衡各方关系的能力),股权传承的本质是“能力传承”,而非单纯的“权属转移”;
血脉与基因:合格传承人是基础,如爱马仕74位成员形成的传承梯队,正是因为“家族人口基数+代际能力筛选”形成了传承梯队;
精神与家风:最高级别的传承,爱马仕《家族宪章》强调的“手工匠艺”,传递的是“品牌初心”。
怎么传?从“人”到“社会”的四大路径:
以“人”为核心:提前历练传承人(如方太茅忠群“基层轮岗+核心岗位历练”),建立信任基础;
以“业”为纽带:股权传承本质是“能力传承”(如沃尔玛“信托锁股权+职业经理人管经营”);
以“创”为动力:在守成中创新(如丰田章男结合父亲经验推动电动化转型);
以“社会”为依托:平衡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利益(如沃尔玛低价惠及消费者)。
如何破局?从“人治”到“制度”的跃迁
结合娃哈哈案例与全球经验,中国家族企业需构建“制度-文化-能力”三位一体体系。
(一)法律与股权: 全球经验需本土化调整,工具前置化,适配中国语境:
家族成员身份认定:可在遗嘱中引入“亲属关系公证+DNA备案”(参考《民法典》第1139条“公证遗嘱效力优先”),避免娃哈哈式“同父异母”争议。例如,在离岸信托设立时,同步在国内公证处备案受益人亲属关系证明,明确“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边界(《民法典》第1071条虽认可非婚生子女继承权,但需以“亲子关系证明”为前提);
家族信托本土化:国内信托需兼顾税务与监管——可采用“境内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组合:前者持有境内股权(如娃哈哈29.4%股权),约定“继承人需通过经营考核才能获得收益权”;后者对接境外资产(如21亿美元离岸资产),通过保险理赔规避跨境税务风险。同时需符合《信托法》第11条“信托目的不得违反法律”,避免“股权代持无法律架构”的问题;
职业经理人信任壁垒破解:可借鉴“阶梯式授权”模式——先让职业经理人负责单一产品线(如娃哈哈某款饮料的区域销售),通过业绩建立信任后,逐步放权至事业部。同时配套“股权绑定”(如3年任期达标可获股权激励),兼顾“控制”与“激励”。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时考核经理人的“价值观匹配度”。
(二)治理与管理:除了规则设计,还需平衡“显性制度”与“隐性障碍”,破解“人的因素”阻碍:
代际权威惯性:老一代不愿放权、新一代不敢挑战的问题,可通过“过渡性共治”解决。例如设立“双负责人制”:宗馥莉任董事长负责战略,邀请元老任联席总裁负责渠道稳定,为期2年(过渡期),明确“元老对渠道决策有一票否决权,但需配合数字化转型试点”。这种设计既尊重老一代权威,又为新一代铺路。
家族成员能力筛选:避免“论资排辈”,需建立“量化考核体系”。例如规定“家族成员进入核心岗位前,需在集团外企业任职3年且业绩达标”(参考爱马仕“继承人需在外部历练”规则);同时设立“家族能力评估委员会”(由外部顾问+非家族高管组成),独立判断成员是否具备继承权。
外部信任成本降低:针对宗馥莉与经销商的信任断层,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如经销商参与数字化转型后,可获得“数据分成”(从线上订单中提取3%作为奖励),将“对抗关系”转为“合作关系”。
(三)战略与节奏:不同规模企业的传承优先级需差异化:
大型企业(如娃哈哈):核心是“跨境资产确权+治理平衡”。需先通过法律明确离岸信托、股权权属(如补充遗嘱见证人资质公证),以及针对境内外资产传承的税务合规;再建立“家族-国资-职工持股会”三方议事机制,避免“一言堂”;最后推动“传统渠道+数字化”融合(如共建经销商数字管理平台)。
中小型企业(年营收千万至数亿): 痛点集中在“继承人意愿+人脉传承”。可先通过“共同创业”培养兴趣——如让继承人主导新产品小批量试销(用5%营收作为试错资金);再通过“人脉交接仪式”,将“人脉备份清单”同步给继承人,让新人知道 “维系关系的核心是什么”;将“老关系”转化为“新信任”。无需过早设计复杂股权架构,优先解决“有人接、愿意接”的问题。
(四)文化与价值观:让价值观成为代际传承的纽带(中国文化基础下):
家族宪章结合“家文化”:在“传承原则”中加入“孝悌条款”:如“家族成员需定期参与家族会议,成员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如缺席超过 2 次,次年家族信托分红比例降低 5%),让价值观从“倡导”变为“约束”;年轻成员需向长辈汇报年度成长(至少提出1个基于数据的创新建议),长辈需听取新一代对企业的建议;“能力优先条款”:“家族岗位选拔以‘外部历练经历+第三方评估’为核心,辈分不作为晋升依据”,避免“为和睦牺牲效率”。
代际沟通机制:设立“家族开放日”,让年轻一代展示数字化方案(如宗馥莉可演示“超链智造”如何提升经销商利润),老一代分享渠道经验,用“数据+人情”双重语言建立共识。
从“遗产继承”到“制度传承”
娃哈哈的传承风波,是中国家族企业从“第一代创业”向“第二代守业”转型的缩影。老一代依赖“个人能力+时代机遇”崛起,新一代则需要在“市场竞争加剧+规则更规范”的环境中,用制度替代“强人政治”,用文化凝聚家族力量,用协同平衡创新与传承。
对企二代们而言,如何推动企业从“父辈的企业”变成“有传承制度的企业”——通过法律明确资产权属,通过治理平衡各方利益,通过文化衔接代际理念。唯有将“父辈的资产”(资产、渠道、精神)转化为“制度资产”(规则、文化、能力体系),企业才能真正跨越“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家族传承的本质,从来不是“谁来接班”,而是“如何让企业在代际更替中保持活力”。这需要勇气打破路径依赖,更需要智慧构建可持续的传承体系——这既是所有企业面临的挑战,也是所有中国家族企业的必答题。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哈佛商业评论”,作者:HBR-China,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