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资产重组虽“暂停”,算力产业注入上市公司仍可期
4月19日,高新发展(000628)发布公告,终止收购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鲲振宇)70%的股权交易。不过,高新发展表示,公司将推动相关股权的后续收购工作,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
除此之外,高新发展还发布系列公告,释放积极信号,其中承诺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24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并且继续出售倍特期货剩余股权,回笼资金用于高科技业务。
重组虽“暂停”,收购动作未停
2024年2月18日,高新发展曾发布公告,收到高投电子集团通知,后者已参与竞价购买四川长虹持有的华鲲振宇22%股权,并受让了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持有的华鲲振宇3%股权,完成了全部交易价款的支付。
这意味着,高投电子集团已持有华鲲振宇55%的股权,为华鲲振宇控股股东。
据悉,高投电子集团为成都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而高新发展作为高投集团的控股上市公司,实际与高投电子集团为“兄弟公司”。
根据4月19日高新发展披露的最新公告,高新发展将推动相关股权的收购,取得华鲲振宇控制权。
有相关人士认为,虽然本次交易终止了,但高新发展仍将持续推进将华鲲振宇算力产业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大股东看好发展前景,承诺不减持
根据公告,高新发展控股股东成都高投与未来科技城集团、高科公司三家公司自2024年4月19日起24个月内(即2024年4月19日至2026年4月18日)承诺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高新发展2023年10月19日披露并购相关事项以来,高新发展股票价格屡创新高,股价上涨反映了二级市场对算力行业的高估值预期。
在高新发展拟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无疑是对投资者预期的稳定,能看到股东对高新发展的信心和认可。
此外,在高新发展最新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将原现金分红条款修改为: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新规划的现金分红力度提高到了前一期规划的3倍,远高于历史水平和市场同类企业,进一步释放积极信号。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成都市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