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有权知道公司是如何赚钱的吗?

boxi·2012年10月07日 20:10
<p align="left">1998年,Google开始融资的时候,Sergey Brin和Larry Page都还没有收入模型(至少笑话是这么说的)。这家公司成功的文字广告计划知道2000年才推出,但是至少Brin和Page在Sun的联合创始人Andy Bechtolsheim给他们支票的时候告诉过对方自己的货币化想法。</p>

1998年,Google开始融资的时候,Sergey Brin和Larry Page都还没有收入模型(至少笑话是这么说的)。这家公司成功的文字广告计划知道2000年才推出,但是至少Brin和Page在Sun的联合创始人Andy Bechtolsheim给他们支票的时候告诉过对方自己的货币化想法。

先培养客户群,再考虑货币化。在网络泡沫时代,这种模式在初创企业中司空见惯,很多初创企业甚至连不现实的收入模式都未明确的情况下就开干。Google是这种模式的典范,Twitter的成功也有目共睹。反正投资人愿意投钱就行。

投资人不在乎所投公司有没有收入模式不要紧,那是他的权利,但是这对于客户来说是否公平?用户在注册之前是否应该知道公司的商业模式?

有一句话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如果他们卖给你的不是产品,那你就是产品。这么讲稍微有点严苛。这么说吧,如果你上的是免费网站,你可以认为你和网站之间进行的是一种交换,虽然你不需要付出金钱,但是却付出了自己的注意力,或者是要以允许对方跟踪你的行为、挖掘你的数据为代价。因此至少你必须有权知道你付出的代价是什么。

有两个网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一些这方面的信息。

一个是
How Do They Make Money。这个网站把收入模式总结为广告、订阅、推广/联盟、卖数据、免费商业模式、提成等几种,用户可以根据商业模式对公司进行过滤,然后归纳出各个知名网站的收入模式。虽然网站还有很多瑕疵,透露的信息也存在诸多限制,但网站还是透露一些令人感兴趣的信息。比方说,虽然Google靠搜索广告盈利,但并非所有的Google旗下网站都是赚钱的。LinkedIn是唯一一家靠卖数据赚钱的公司等。

另外一个网站是
TOS-DR。这个网站告诉了我们一些服务条款背后隐藏的信息。各个网站的服务条款被根据好坏程度分为A至E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网站的服务条款存在许多陷阱,比方说,Flickr的专业版账号一旦注册就不允许取消,Twitter可以再没有用户的参与情况下对关键条款作出改变等。

目前这两个网站各有优缺点,其共同的问题是吸纳的网站还不够丰富。如果能够把这两个网站的功能组合起来,做成类似浏览器扩展之类的东西,让用户在访问某一个网站的时候就能使用该扩展了解网站相关的隐私信息、收入模式等,一定会受到用户欢迎的。

Via:
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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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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