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于今日公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经审核的第四季度综合业绩及经审核的全年综合业绩。财报显示,2015年第四季度,腾讯总收入为人民币304.41亿元(46.8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超出分析师预期。按非通用会计准则,腾讯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89.53亿元(13.7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015年全年,腾讯总收入为人民币1028.63亿元(158.4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按非通用会计准则,腾讯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人民币324.10亿元(49.9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从业务来看,网络游戏收入同比增长33%至人民币159.71亿元。腾讯网络广告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8%至2015年第四季度的人民币57.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