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巴拿马到安世,出海企业维权,到底该怎么做?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26年04月10日 16:50
有关国际商事纠纷和国际仲裁,你需要的实用指南

近年来,前有巴拿马运河港口争端事件,后有荷兰安世“半导体劫案”,接连爆发的跨国风波正把“国际商事纠纷”推上风口浪尖,给所有出海企业敲响了警钟。当下,中企出海已经从“野蛮生长”进入“规则博弈”的阶段,习惯了在国内熟人社会和高效增长逻辑下狂奔的中国企业家们,置身于异国的陌生水域中时,才惊觉水面下暗礁密布,稍有不慎便可能付出血本无归的代价。

在国际仲裁领域有着25年经验的EMBA校友马志华,既在外资顶级律所见证过国际资本入华的合规实践,如今又在内资律所做护航中国资本出海的全球布局。在本次专访中,他直击中企出海的法律合规痛点,梳理出一份兼具战略视野与实操价值的“生存指南”。

动辄成千上百万的投资款收不回、看似合法的投资被强行接管、早上一开门就被当地几十个税务警察围堵了办公室……类似这样的场景,对于出海在外的中企无异于噩梦。

其实,所有出海企业都应有一个重要的共识:在国际商业博弈的牌桌上,法律合规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决定企业生死的“安全带”。国际商事仲裁也不再是撕破脸的下下策,而是出海企业必须熟练掌握的维权武器。

中企出海的两类商事争议

纵观中企出海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商事纠纷,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就是占比较大的一般商事争议,包括常见的合资合同争议、股权交易争议、私募基金投资争议、国际货物买卖争议等。

另一类则是掺杂地缘政治的争议——虽然占比较小,但在逆全球化周期中,这类被政治裹挟的商业案件可能会越来越多。

最近引发热议的长江和记巴拿马运河港口案,就是一个典型的“主权干预商业”的案例。

香港长和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PPC)获得了巴拿马运河两端战略枢纽(巴尔博亚港与克里斯托瓦尔港)的特许经营权,并于2021年获准“自动续约”25年至2047年。然而,在中美围绕运河控制权的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背景下,事态在2026年年初发生急剧转折——巴拿马最高法院以“违宪”“缺乏公开招标”及“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为由,裁定长和PPC的特许经营合同及2021年的延期协议无效。长和遂于2月正式对巴拿马政府启动国际仲裁程序。

当中国企业试图在欠发达或不发达经济体进行投资时,必须认清一个底层逻辑:欠发达经济体地区的法律制度可靠性往往极低,如果指望当地的司法系统能主持公道,无异于与虎谋皮。

而在发达经济体,不同于欠发达国家的粗暴手段,对方会为企业量身定制一套“合法的法律程序”。在荷兰安世案中,对方为了给强迫剥离找合法依据,甚至翻出了一份1952年(二战刚结束没几年)的旧条款来认定中企违规,在占据程序制高点的同时,也撕下了所谓“自由市场”的温情面纱。

由此,在当前国际仲裁视角下,去发达国家和去欠发达国家的风险等级,其实已经没有太大差别了。风险仅仅是展现的类型不同而已

在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的大背景下,一个悲观但现实的提醒是,对于已在海外有高科技或敏感行业投资的中企,企业家们必须丢掉幻想,立刻做好“压力测试”和预案。你需要问自己:如果明天对方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要求我强制剥离,我的“Plan B”是什么?

兵马未动,风控先行

未雨绸缪,方能防患于未然。与其深陷泥潭时的奋力挣扎,不如一开始就别掉进去。

首先,国家早已为出海企业提供了免费的“避坑指南”。在中国商务部和外交部的官方网站上,每年都会公开发布详尽的《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这些报告很多是政府委托顶尖涉外律所调研撰写的,明确列出了各国的风险等级、白名单与黑名单。

通过这些易得的免费资源,企业在出去前至少心里有个底:自己将面对的是低风险的商业纠纷,还是高风险的主权掠夺。

其次,商业合作前期的尽职调查不可忽视。商业纠纷99%都是钱的问题,大部分“踩坑最惨”的案例中都是“赢了官司但拿不到钱”。

当企业拿着一纸国际仲裁的胜诉裁决,最终执行时才发现,签约对手方只是一个注册在避税岛的空壳皮包公司,没有任何资产,也没有任何母公司担保。虽然赢了法理,却只能把几千万的债权做坏账核销(Write-off)。

这就是只重业务,不重法律架构和前期尽职调查缺失必然付出的血泪代价

再者,身处海外的管理者一定要保持闻风而动的敏锐度,不仅要低头拉车,还要抬头看路。

设想某一天早上,你发现同在土耳其做类似业务的另一家中国公司,被50多个当地税务警察突袭封门了。此时绝不是吃瓜看热闹的时候,而应该立即在内部启动法律评估,自查同样的合规漏洞,准备好预案。只有这样,当风险蔓延到自己头上时,才不至于手忙脚乱错失先机。

最重要的是,出海企业的法务团队搭建,是前期做风控的主心骨,因为往往选对人,就赢了大半。法务团队怎么搭建,通常取决于企业的财力和发展规模:

初级/中腰部企业:内部可能没有懂行的国际法务。最聪明的做法是找一家国内实力较强的涉外律所做“总包”。中国人跟中国人沟通战略,由这家中国律所去遴选、指令、监督海外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这样既控制了成本,又能确保公司的商业意图被准确传达。

成熟/大型企业:内部配置强大的、懂英语和国际规则的法务团队。他们可以充当指挥官,越过国内律所,直接“Instruct”(指令)海外当地的律师干活。

巨头企业:以国内某电商大厂为例,其在巴黎直接设立庞大的海外法律部门,常驻资深中国律师,这属于金字塔尖的配置。

对于无论是正准备出海,还是已在海外拼杀的中国企业家们,“尽早引入专业的跨境律师”是一句不变的忠告。

深陷泥潭时的实用指南

无论前期怎么防范,生意做大了,纠纷总会找上门。真正考验企业生存能力的,是事情发生后的反应速度与应对策略。

危机爆发后的“黄金72小时”

一旦危机爆发,错过了黄金窗口期,往往再高明的律师团队也回天乏术。

中国企业在海外出事后,最容易犯的致命错误就是“中国式路径依赖”——出事了先找熟人、找关系,或者跑去找中国大使馆和经商处诉苦。

海外是一个“陌生人社会”“法治/规则社会”。想让中国大使帮你出面跟对方谈判,根本是不现实也行不通的,政府官员无法直接干预他国的当地法律问题。

正确的路径应该是第一时间找专业的涉外法律人士(内部法务或外聘中国/当地律师)介入。律师不是万灵药,但他能在黄金窗口期做两件事:第一,定性这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第二,指明合法的维权路径。因为方向一旦错了,后面全是无用功。

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迷信“大牌就是好”。全球顶尖的英美律所遍布全球,能力极强,但起步价动辄数百万美金。对于很多案子,不妨找当地口碑极好、深耕本地法律的精品小律所,性价比更高。其实选对人,比选大机构的招牌更重要。

避坑指南

如果你是守约方,对方可能跑路:不要浪费时间在无休止的口水战上。立刻安排律师对对方进行财产调查,寻找其关联交易或转移资产的线索,通过当地法院迅速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的钱或者账户“按住”。钱按住了,主动权就在你手里。

如果你意识到有被诉风险:第一时间审视自己在当地的资产分布,别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别坐以待毙。在对方申请法院禁令冻结你的账户之前,做好合法的资产安排。一旦账户被冻结,你就彻底丧失了还手之力。

身处国际仲裁的残酷战场中

一旦进入国际仲裁程序,这就成了一场高度专业化的规则博弈。中国企业由于不熟悉英美法系主导的规则,吃过无数哑巴亏。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微信聊天到底算不算数?

中国商人极度依赖微信办公,价值几千万的生意能在微信群里聊完。这在国际仲裁中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事实上,包括邮件、微信聊天、社交媒体留言在内,电子证据完全被国际仲裁机构认可。

但致命的问题在于其“完整性”。跨国项目周期长,往往纠纷爆发时,当年负责项目的核心业务人员早已离职——微信群退了,聊天记录也删了。即便当事人在仲裁庭上信誓旦旦地说“当时对方明明口头答应了”,但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在法律上就等同于没有发生。

避坑指南

如果核心业务人员要离职,企业内部必须建立机制,要求其将所有与业务相关的聊天记录和邮件留档。更保险的做法是,公司只需花两三千块钱,带着该员工去公证处,把相关工作微信群的记录当场打印、刻盘、出具公证书。

在中国大陆法系下,公证处赋予了这份证据被法律认定的真实性、合法性,拿到国际仲裁庭上也完全适用。这种做法成本极低,但在关键时刻能救命。

证据披露的杀伤力

国际仲裁(尤其受英美法系影响)有一个极其厉害的规则——证据披露(Document Production)。仲裁庭有权指令当事人提交其掌握的与案件相关的内部文件,哪怕是对你不利的证据,也绝不能“藏着掖着”。

很多中国老板本能地抗拒于此并找各种借口:“我的电脑掉水里了行不行?硬盘烧了行不行?”仲裁员并不傻,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仲裁庭会直接做出“负面推定”(Adverse Inference),即默认这份拿不出来的文件里,写的就是对此方不利的内容证据。

避坑指南

首先,管住嘴,别乱道歉。中国业务员受儒家文化影响,遇到沟通不畅总喜欢说“非常抱歉是我们没做好”。这种礼节性的话在英美律师眼里就是“自认违约”的铁证。所以,千万不要在邮件里随意揽责,即使初衷只是出于礼貌或表达习惯。

其次,掌握“护身符”。一旦双方产生争议进入谈判或和解阶段,在所有往来邮件的标题或正文中,务必加上一句“万能魔法咒语”——Without Prejudice(无损权益)。加上这句话,意味着你在这封邮件里为了促成和解所做的任何让步或承认,日后都不能被对方作为呈堂证供来针对你使用。

再者,警惕敏感信息不上纸。对于极度敏感的商业决策,尽量避免或减少内部书面或邮件记录,以防在证据披露阶段被强行要求出示引发新的问题。

挑选仲裁员:不是找老乡,而是找专业高手

国际仲裁中,通常双方都有权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然后共同产生一名首席。很多中国企业在这个环节的固定套路是:找个熟人。

需要明确的是,仲裁员不是花钱雇来跟对方吵架的律师。如果一个仲裁员在庭上毫无底线地偏袒当事方,他会被另外两名仲裁员直接判定为“缺乏中立性”,这就意味着他的所有意见将被屏蔽,最终沦为毫无用处的少数派意见。

避坑指南

指定仲裁员的权利一定要用,不要轻易交给机构代选。但选择的标准必须遵循:极高的专业水平、极强的法理深度以及优秀的英语能力(因为程序多为全英文)。

专业的争议解决律师手里都会有一份“知根知底”的仲裁员短名单,知道谁能客观且有力地基于事实引导对本方有利的裁判走向。听专业律师的推荐,通常比自己找熟人靠谱百倍。

“午夜条款”和仲裁地的选择

很多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是谈判到半夜最后随便加上的,俗称“午夜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来源往往是在网上搜的某个模板“Copy & Paste”。殊不知,这种随性可能会要命。

曾经有家中企跟美国公司签约,用了对方美国地方律师提供的模板,选了一个美国特拉华州某个地方法院下属的仲裁机构。要打仲裁时才发现,这个机构的裁决根本不是“终局”,对方不服还可以再去当地法院起诉。这就完全丧失了仲裁“一裁终局”的价值。

避坑指南

仲裁地必须选择《纽约公约》的缔约国(确保裁决可在全球大部分国家执行);优先选择主流的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的标准条款。

认知升维:把法律作为终极武器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有一句名言:“The worst settlement is better than the best award.”(最差的商业和解,也比最好的仲裁裁决强)。

很多中国企业家深受儒家“以和为贵”思想的影响,对打官司有天然的抵触情绪。但在出海的商战中,企业家必须完成一次认知的升维——仲裁是促和的武器,不是泄愤的工具。

打官司本身从来不是目的,而是获得更好的商业筹码的手段。很多时候,僵局是怎么打破的?正是通过推进仲裁程序。

当走到“证据披露”环节,双方把底牌全部摊在桌面上,对方一看局势不对,自然会坐下来冷静客观地重新评估风险。这时候,属于你的“和解窗口”就打开了。和解是打出来的,不是求出来的。

同时,绝不要把仲裁当成个人情绪宣泄的出口。曾有某位上了年纪的民企老板,出于个人恩怨非要飞到香港的仲裁庭去亲自作证。结果他在庭上情绪失控,拍着桌子指着对方鼻子骂,被仲裁庭严厉制止,其证言也完全未被采信,以败诉告终。商业决策绝不能被情绪裹挟。

如果不幸真遇到了被欠发达国家或发达国家强行“掀桌子”、资产被政府非法征收了怎么办?这个时候,“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将是企业最后的救命稻草。

利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起诉主权国家的机制,源于1965年的《华盛顿公约》。当时拉美风起云涌的民族独立运动把大量西方投资者的资产收归国有,为了保护投资者,国际社会建立了这一套体系。

简而言之,只要中国和东道国之间签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作为中国投资者,你就有权利在特定情况下直接把东道国政府告上国际投资仲裁庭。

今年3月,长和实业旗下的巴拿马港口公司(PPC)已发表声明,称已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对巴拿马政府启动国际仲裁,索赔至少20亿美元。

最新消息是,PPC还在4月7日发声明称,已就巴拿马港口公司之货柜码头被接管后续之事件,正式对马士基集团启动仲裁程序——属独立于、并且不影响PPC就巴拿马政府违反合约及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而对巴拿马政府持续采取的追究行动。

无独有偶,就在近期,一家新加坡公司根据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向巴拿马政府发起了一宗与电厂项目许可相关的投资仲裁,索赔1.4亿美元。这家公司的背后,也有中国投资人的身影。可见,中国商人通过国际仲裁维权的时代,已经到来。

很多人会问:“企业告政府,即使赢了东道国政府,对方不赔钱我能怎么办?”

答案是:跨境执行国家财产。依据相关公约,一旦你拿到胜诉裁决,只要该国的国有财产出现在其他缔约国境内,你就可以申请扣押。

曾经有一个极其经典的案例,投资者打赢了针对某国政府的投资仲裁,该国拒绝履行。结果只要该国国家航空公司的客机飞到其他国家的机场降落,投资者就能立刻拿着裁决向当地法院申请扣押飞机。不赔钱?飞机就别飞了。

这种全球追索的能力,对任何政府都有着极大的威慑力。

当然,一旦启用这个机制,就相当于出了“破釜沉舟”式的终极杀招,基本意味着企业今后在这个国家恐怕是不好再做生意了。

但要将这作为一种“兜底“的手段,企业在前期搭建出海投资架构时,必须懂行——要审查你的投资路径是否受《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护?如果通过某个避税岛去投资,该岛国和东道国之间是否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企业要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前期极度专业的顶层设计。

法律与合规,应该是每一家企业在绘制出海航海图的第一天,就准备好的暗礁位置图和备用航线。当今波诡云谲的国际营商环境中,不懂规则的野蛮生长很容易使企业沦为他人的待宰羔羊,而在海外熟练驾驭规则,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强武器。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ID:CEIBS6688),作者:马志华,36氪经授权发布。

+1
5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评论千万条,友善第一条
后参与讨论
提交评论0/1000

下一篇

36氪APP让一部分人先看到未来
36氪
鲸准
氪空间

推送和解读前沿、有料的科技创投资讯

一级市场金融信息和系统服务提供商

聚焦全球优秀创业者,项目融资率接近97%,领跑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