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钱也敢欠,许家印意欲何为?
对于欠债不还,昔日中国首富许家印已然没了心理障碍。
继购房人、银行、海外投资人之后,最新登上许教授债主清单的,是香港高等法院。
今天上午,香港高等法院第30庭12字楼,如你所知,许家印没坐在被告席上,与欧阳浩荣法官面对面的,只有许家印的律师。
这次开庭,要解决问题之一是许家印一直拖欠支付的诉讼费问题,共120万港元。
中国恒大鼎盛之时,120万港元甚至不及许家印一次出行的安排招待费用,洒洒水就能支付。但是如今,许家印身陷囹圄,中国恒大破产清算退市,许家印家族财产被接管,这笔数额不大的诉讼费就成了问题,需要开庭审理,并且由法庭发出命令才能解决。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许家印方面曾更换律师。许家印也并非“完全没钱”支付这120万港元的诉讼费。据悉,许家印前律师代管的资金约有2000万港元。此次出庭的律师向法庭表示,是因为资金调动原因,所以才没有及时支付这笔诉讼费。
这只是漫长法律拉锯战中戏剧性的一幕。
在对许家印、夏海钧家族财产的追索中,屡次出现被告一方利用法律程序拖延审判进程的情况。夏海钧曾因此被香港法官认定“藐视法庭”,最终在面对“剥夺抗辩权”的惩处时方才就范,不得不履行法庭命令要求的各项义务。
许家印此次拖欠诉讼费,也不是单纯的有无支付能力问题。此前,香港法庭已经判令许家印披露名下财产,以确保清盘人控制的中国恒大能够合法维护、追讨自身利益。但许家印一直未能履行披露义务,未向清盘人和法庭明示名下财产状况。
在此次开庭谈及拖欠支付诉讼费问题时,许家印方面的律师也提出,法律无明文规定许必须全面披露其资产状况。从这种庭上表态来看,以资金调动为理由,拖欠诉讼费,仍有可能是试图利用程序拖慢法庭进度。类似伎俩,在丁玉梅、夏海钧相关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屡有出现。
许家印方面律师的这一表态,遭到清盘人方面强烈反对。清盘人一方指出,许家印未遵守披露义务,已属违反法庭命令,他亦未支付讼费,法庭应施加禁令,禁止许继续诉讼及提上诉程序。这个诉请,即是“除非令”,为普通法系中法庭的一种强制命令,在审理夏海钧案件时就曾使用,逼迫夏海钧履行法庭义务。
此次大意相同,即许家印如不缴纳诉讼费,那么将剥夺他在日后诉讼中的抗辩权。120万港元和抗辩权,哪个价值更大,许家印方面不会搞不明白。
2023年9月底,许家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这之前,他与发妻丁玉梅已经“技术性离婚”。从此等筹谋的角度看,即便没有许家印前律师代管的约2000万港元,丁玉梅方面代为支付这120万港元诉讼费的可能性也不大。二人技术性离婚的目的,即是试图切割财产,逃避对违规所获财产的追索。
如果此时丁玉梅方面代为支付这笔款项,那么,无异于主动承认二人“技术性离婚”的事实,进而“因小失大”。因此,我们觉得这笔诉讼费如果要付,必然也是许教授自己支付。当然,不出这笔诉讼费,也不能让丁玉梅撇清与“技术型前夫”之间的关系,对其名下财产的追索也不会停止。
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丁玉梅,抑或夏海钧,其聘请的律师团队皆十分熟稔香港及其相关普通法地区法律程序,因此,时常运用程序手法,拖延审判进程,试图在“拖”的过程中寻求更多转圜空间与余地。
但是,香港法庭已经识别出这种意图,并做针对性的应对,不让丁玉梅、夏海钧等方面的伎俩得逞。熟悉香港司法体系的朋友告诉我们,这种做法已经给香港法庭留下了很坏的印象,许家印、夏海钧两大家族已经不可能在法律程序中再争取到“同情分”。
最有证明这一点的,是他们的各种相关上诉被驳回。就在新年前后,香港法庭驳回了夏海钧的一项上诉申请。在此之前,夏海钧的“前妻”何坤也曾主张,不应冻结其名下财产,但也未获得法庭支持。相关司法材料显示,何坤在美国拥有多套住房、豪车和信托资产。
实际上,比是否支付诉讼费、是否保留抗辩权问题更重要的,是谁在做这个决定。如果是丁玉梅决定,那么足以再次证明许、丁二人的离婚是“技术性”的,甚至能在相当大程度上说明,丁玉梅对于许家印名下的财产仍有所图,甚至仍对这些财产的支配有潜在影响力,那么,所谓的“离婚”障眼法,将被彻底戳破。
从维护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许家印的律师在接获此番法庭“除非令”的情况下,履行程序,调配资金,支付诉讼费,保住抗辩权也完全说得通。说到底,这就不是120万港元这点钱的事。
现在,惟一令人好奇的是,如果此次欠缴诉讼费真的有拖延法律程序的意图,那么,这是谁做的决策?或者说是谁施加的影响?依法追索许氏家族违规财产的道路漫漫,而这或许才是最具价值的那个答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攸克地产”,作者:攸克,36氪经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