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软件工程师的薪水和生产力如此不成正比?

新用户1948975352·2011年05月01日 13:51
算起来软件工程师大概是全世界最特别的一种职业,因为一个最好的programmer 和一个最烂的programmer,生产力相差至少10 倍,有时候甚至可以高达100 倍。这在其他的职业几乎是没听过的— 像Jordan (麦可‧乔丹) 这样强的篮球员,平均一场比赛的生产力,顶多也只是菜鸟板凳的10 倍。即使是其他脑力、创意密集的行业,例如:IC 设计、建筑、商品设计等等,生产力的差别也都是在10 倍的这个级距,很少达到100 倍的。 但又为什么,当Jordan 的薪水是NBA 菜鸟的100 倍,一流建筑师的费用是菜鸟的1,000 倍时,最好的软件工程师,他们所赚得的却往往连新人的5 倍都不到?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透。它也不是坏事,因为很久以前当我第一次发现了这个现象后,我就学会要花3 倍的价钱去雇佣一个10 倍强的工程师— 多么划算的一个买卖啊!只是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让我非常的困扰。第一,它一点都不符合经济学上「边际效应递减」的原则,你看其他职业,例如上面提到的NBA,当你要雇用一个生产力10 倍的球员,你必须付出100 倍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它一点都不公平,生产力10 倍的人,就算没有拿100 倍的薪水,少说也应该要拿10 倍的薪水。

算起来软件工程师大概是全世界最特别的一种职业,因为一个最好的programmer 和一个最烂的programmer,生产力相差至少10 倍,有时候甚至可以高达100 倍。这在其他的职业几乎是没听过的— 像Jordan (麦可‧乔丹) 这样强的篮球员,平均一场比赛的生产力,顶多也只是菜鸟板凳的10 倍。即使是其他脑力、创意密集的行业,例如:IC 设计、建筑、商品设计等等,生产力的差别也都是在10 倍的这个级距,很少达到100 倍的。

但又为什么,当Jordan 的薪水是NBA 菜鸟的100 倍,一流建筑师的费用是菜鸟的1,000 倍时,最好的软件工程师,他们所赚得的却往往连新人的5 倍都不到?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不透。它也不是坏事,因为很久以前当我第一次发现了这个现象后,我就学会要花3 倍的价钱去雇佣一个10 倍强的工程师— 多么划算的一个买卖啊!只是这件事情发生的原因,让我非常的困扰。第一,它一点都不符合经济学上「边际效应递减」的原则,你看其他职业,例如上面提到的NBA,当你要雇用一个生产力10 倍的球员,你必须付出100 倍的成本。更重要的是,它一点都不公平,生产力10 倍的人,就算没有拿100 倍的薪水,少说也应该要拿10 倍的薪水。

直到昨天,读了John D. Cook (强‧库克) 的这篇文章:「
Why programmers are not paid in proportion to their productivity」,才给我了一个天大的启发。

原来,这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John 其实也是引述Joel Spolsky (乔‧史波斯基,有名的
Joel on Software 作者) 的说法:

第一,虽然全世界的工程师优劣差很多,但是一间公司的工程师优劣却是差不多的,因为一流的工程师不可能长期忍受跟一群蠢蛋一起工作,所以迟早会离去,于是久而久之这间公司的工程师品质就会趋向一致— 这也就是为什么你必须要
花很多力气在团队上面。

而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一个好工程师的生产力,其实很难被察觉。如果你要判断一个业务好不好,那很简单,看看他的业绩就行了。你要看一个建筑工人的生产力,那也很简单,看看他多快把房子盖好就行了。以此类推,如果你要知道到一个软件工程师的生产力,就看看他写了几行程序…

##大错特错!!

一个软件工程师生产力最高的时候,是当他可以少写几行程序的时候。当他可以用一些现成的东西,在很短的时间内拼凑出你需要的产品、解决方案的时候;当他可以跟你明确的沟通,不会浪费时间在开发错误的东西上的时候;当他可以正确的解读数据,然后快速的修正产品的时候。这些…

##通通不是用几程序代码去衡量的!!

问题是当一个优秀的工程师,快速的把产品凑出来,或者是很有效率的沟通时,老板的反应是什么? 99.9% 都没有办法联想到这就是极致生产力的表现,然后说:「嘿!我应该帮他加薪10 倍!」所以,难怪好的工程师往往没办法获得合理的报酬。

因此,如果你是创业团队,该怎么做?当然是用力的利用这个市场不平衡,把优秀的、在大公司郁郁不得志的工程师,通通都吸收到你的团队来。而这也就刚好解释了为什么EZTABLE 会说:
我们在找的是「人」,而不是技术。

PS. 意犹未尽的人,这里有一篇
Hackers vs. Coders 的故事。

PPS. 我超喜欢下面的讨论,比文章本身还精采,大家千万不要错过。

(Image via
scobleize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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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本文上篇  数字商品盗版与免费背后的经济学(上)该为数字商品付多少钱 Paul Graham在《后媒体时代的媒体》中问道:”所有形式的内容发布者,从新闻到音乐,都因为消费者不再为内容付费而感到沮丧。至少,他们是这么感觉的。实际上消费者从来没有真正为内容付过钱,而内容发布者卖的也不是内容。如果商品是内容本身,那为什么那些书、音乐和电影的价格总是取决于承载的介质呢?为什么好的内容价格却没有更高?如果读者会为更好的内容付更多的钱,为什么以前没有人这么卖东西?如果这条假设成立,那么在传统媒体行业里也应该成立。那么是那些出版商和音乐厂牌都忽略了这么大的机会?还是这种机会根本就不存在?“ 这些问题触及了讨论的核心,我都没法回答(不过我刚在知乎上问了这个 问题,不知道会得到什么答案)。但我认为不仅仅对于数字商品,消费者对任何商品价值的感知和判断都受到各种非理性因素影响,而不只是单纯参考按照其内在的价值。而市场最终为商品定的价格,用《无价》的作者威廉·庞德斯通的话来说,“不过是一场集体幻觉”。对人的消费心理行为和对价值的感知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翻一翻《 怪诞行为学》和《 无价》这两本很有意思的小书。 在数字产品的生产商不至于因为盗版的过度竞争而活不下去的前提下(正是目前的状况),我们再把数字商品定价的讨论继续深入下去。

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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