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线索,对安徽某润滑油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润滑油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上海盛宝龙润滑油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生产“盛宝龙”牌润滑油。经对19批次产品抽检检验,其生产的润滑油产品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其中18批次已售出,1批次10桶尚未售出,涉案货值金额共计7.06万元,当事人违法所得213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6年1月,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润滑油、处罚没款7.9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