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815)于7月29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与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获重审二审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被告需向公司支付工程款2425.28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告显示,该案件源于2024年5月交建股份对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此后案件经历了一审、重审一审及重审二审程序。在重审二审判决前,被告已陆续向公司支付部分款项。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重审二审《民事判决书》(2026)皖12民终2997号,判决撤销重审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第一项为被告支付工程款2425.28万元及利息,并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