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微博发布了一篇蔡崇信2013年的旧文。文章回顾了阿里巴巴2013年港股上市失败的历程,并给出了阿里实行合伙人制度的原因。 本月15日,港交所发布《有关建议设立创新板的框架咨询文件》咨询总结,建议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为三类企业(新上市企业、来港做第二上市企业、无收入的生物科技企业)设立不同门槛。李小加指出,若一切顺利,最快或于明年7、8月港交所可迎来首家同股不同权的公司。 此前,一直有声音认为,阿里巴巴港股上市失败,是由于阿里巴巴“同股不同权”架构不被港交所接受。蔡崇信表示这一观点并不准确,他表示“我们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Dual Class)的方案”。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