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判断标准——以文生图模式为例
本文仅围绕“文生图”模式进行讨论,以期探究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判断标准。
引言
随着人工智能在图片生成领域的普及与利用,一般公众的创作成本普遍降低,不再需要经过长期的学习与训练,仅在弹指之间即可创作出堪比大师的精美画作。然而,人工智能创作的便利,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可版权性、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侵权责任等问题的思考与讨论。1仅以创作形式来看,目前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存在“文生图”和“图生图”两种形式。
其中,“文生图”模式吸引学者及实务界讨论较多,近期较为火热的“春风送来了温柔”案、“伴心”案、“幻之翼透明艺术椅”案也均围绕这一创作形式展开。故,本文仅围绕“文生图”模式进行讨论,以期探究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判断标准。
案情回放
围绕“文生图”模式下的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能否认定为“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定争议。其中,“春风送来了温柔”案、“伴心”案中,法院支持了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关于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张,并支持其诉讼请求;“幻之翼透明艺术椅”案,法官则认定相应作品独创性较低,不足以享有著作权保护,进而驳回其诉讼请求。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春风送来了温柔”案
原告李XX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通过设计提示词、设置参数并经过多回合筛选,生成了涉案图片“春风送来了温柔”,后发现被被告刘XX未经许可在其百家号文章中作为配图使用,并截去了原告的署名水印。法院经审理,核心裁判观点如下:首先,AI生成图片可构成作品:涉案图片体现了原告在提示词设计、参数调整和最终选定过程中的智力投入与个性化表达,具有独创性,认定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其次,著作权归属于使用者:AI模型本身及其设计者均不能成为作者。直接进行智力投入并操控生成过程的原告是作者,享有著作权。同时,使用时应显著标注为AI生成;最后,被告行为构成侵权:被告未经许可使用图片并去除署名水印,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其在百家号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1民初6697号著作权侵权纠纷——“伴心”案
原告林某使用Midjourney和Photoshop软件,通过多次修改提示词、迭代生成并人工调整,创作了以都市夜景中半颗爱心与水影构成完整爱心为核心元素的平面美术作品《伴心》。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商业宣传中使用了与《伴心》图高度相似的图片,且未署名。法院认定《伴心》图在场景、光影、构图等方面体现了作者的独创性选择与安排,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被告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图片,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署名权。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但驳回了原告关于立体装置构成复制的主张,认为著作权保护仅限于平面表达。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2民初9015号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幻之翼透明艺术椅”案
原告丰某使用Midjourney等AI工具生成蝴蝶造型椅子图片并发布于网络。被告在寻求合作未果后,参考原告公开的提示词,利用AI生成类似图片并生产、销售实体椅子。原告主张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无法证明其对AI生成结果进行了充分的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故涉案图片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被告虽接触过原告图片,但被诉图片和产品在具体表达上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可版权性
以Stable Diffusion和Midjourney为代表的绘画系统,极大地提升了图片作者的工作效率,但是给现有司法实践带来了直接的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是否应当认定为作品?什么样的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能够认定为作品?
以王迁老师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的使用者无法通过输入提示词和参数决定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构成该内容的表达要素源于人工智能自身的算法和所受素材训练”。2“幻之翼透明艺术椅”案中,法官也指出“原告自认由于Midjourney软件生成图片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其已经无法再现与案涉图片完全相同内容的生成过程……难以体现其从最初构思到最终选定的整个过程进行了独创性的智力投入,故案涉图片不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作品”。3在这一观点下,人工智能技术类似于不可控制的科技“黑箱”,由于人类作者无法预测最终生成作品,最终生成结果主要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和训练素材,所以无法获得著作权保护。
然而,“春风送来了温柔”案、“伴心”案中,法院采取更为包容的视角对待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这一新兴客体。“伴心”案中,法官指出“案涉《伴心》图以城市、水面、建筑、爱心及水中倒影为主要元素,在场景、环境、色彩、光影、角度及其排列组合等方面,体现了作者独特的选择与安排,具有独创性,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4“春风送来了温柔”案中,法官则从提示词输入和参数调整两个角度出发,认定原告不仅通过提示词的设计实现了对画面布局的选择和安排,而且通过不断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等操作,加入了个人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5
本文认为,现有法律制度足以容纳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这一客体,无需将其排除在著作法体系之外。根据《著作权法》立法精神,赋予权利人以一段时间范围内的排他权利,有利于保障其获得相应收益,进而激励其进一步进行创作。6使用人工智能进行创作的作者,并未突破这一逻辑,反而提升创作速度和质量,能够以更为便利的方式呈现其心中所想,使其胸中之竹跃然于纸上。从社会福利角度来看,这也是有利于促进作品产生和著作权进一步扩散的。
退一步讲,如果真的不赋予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以著作权,则相应客体无法获得有效保护,也必然会影响传统作品的管理与保护。一方面,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也不可避免地会向传统著作权领域逃逸,以寻求著作权登记或保护,拒绝披露使用人工智能进行创作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传统作者将不可避免地承受来自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的冲击,难以应对其更为精准、更为高效、更为细致的绘画能力,无法真正发挥出其所想要表达出的思想感情。
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判断标准
基于以上讨论可知,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为一种新兴客体,能够且应当在现有知识产权框架体系下获得保护。但是如何划定独创性标准,以容纳或者排除部分客体,可能是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更为关注的问题。
在比较法视野下,美国版权局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要求更为严苛。虽然美国版权局(U.S. Copyright Office, USCO)在《版权和人工智能:可版权性》报告中承认,“人工智能工具的介入,不会影响人类智力成果产出获得著作权保护的资格”,但在实践中其对作品独创性的审核标准更高。7Zarya the Dawn案中,美国艺术家Kristina Kashtanova依靠Midjourney平台生成插图,并将其与文字共同整理成漫画书,以此申请版权登记。2023年2月21日,美国版权局最终准许了漫画书的整体登记,但是仅限于“作者创作的问题和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生成内容的选择、协调和安排”,拒绝了Midjourney自动生成的漫画图像。8Rose Enigma案中,Kristina Kashtanova以手绘作品《玫瑰之脸》为底稿,依靠Stable Diffusion平台生成名为《Rose Enigna》的作品,并申请版权登记。2023年3月21日,美国版权局最终准许该作品版权登记,但注释说明“作品登记仅限于申请材料中清晰可见且可与申请人放弃权利主张之外的、与非人类表达相区分的、未经修改的人类绘画作品”。9
与之相对,中国法院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标准似乎更为宽容,若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能够在图片的场景、光影、构图等方面彰显作者独创性的选择和安排,经过多轮修改、迭代或者直接调整,则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具有独创性。但部分法院也明确在相应案例中划定了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底线,“幻之翼透明艺术椅”案中,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认定“文生图人工智能软件使用者难以仅通过一轮简单的提示词和参数输入就能决定最终的图片表达”。10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在(2025)沪0101民初14775号民事判决书中亦载明,“人类投入必须是创造性而不是劳动性”。11
以蒋舸老师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的独创性标准不应当单独调整。原因在于,独创性是针对人类作者而拟定的标准,其要求体量并不大,往往只要求“一些创造性火花”。在AI的强大信息生产能力面前,如果在相对比例上要求人类贡献超过AI贡献,无异于掩耳盗铃,也实质上否认或者拒绝了AI的强大辅助功能。12现实中,看似简单甚至有些粗糙的艺术品《泉》13和画作《鸟》14都能认定为具有独创性表达的作品,甚至拍卖出天价,那经过人类作者精心调试、反复修改的图片又为何会被拒之门外呢?
图1. 杜尚作品《泉》;图2. 叶永青画作《鸟》
结合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独创性标准已经逐渐明晰,作者可以更为积极主动地介入作品创作过程中,避免简单地“单回合制”绘画操作,降低AI输出结果的随机性。相反,作者应当重点关注选定AI输出的初始内容、指引AI修改初始内容、“直接上手”改变AI输出内容等方面,以体现其独创性贡献。15
表1. “春风送来了温柔”案、“伴心”案、“幻之翼透明艺术椅”案比对表
据此,本文认为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可以尝试考虑以下路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1.保留创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关键词筛选、草稿内容等;2.结合自身审美和需求,对生成作品进行筛选与调整,保证作品呈现更多的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具体建议如下:(1)尽可能选择具有独创性或者排列组合丰富的提示词,以避免提示词(Prompt)过于简单,被认定缺乏个性化贡献;(2)在生成过程中,使用正向提示词和反向提示词组合的方式,对生成图片进行筛选,以提升作者对于作品的智力贡献;(3)在图片生成后,可以使用Photoshop等工具,对相应图片进行修改和调整,进一步表达作者的选择、协调和安排;3.对已形成的作品进行登记,或者时间戳保存,或者在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平台发表,固定相应作品形成时间。
结语
那些自以为完全不受任何思想影响的实干家,往往成为已故经济学家的奴隶,凯恩斯如是说。16现行《著作权》体系下足以容纳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这一全新的客体,只是需要结合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的创作流程,对独创性判定标准进行适应性调整,以平衡现有作品保护和新兴客体发展。如果拒绝对这一客体进行保护,将直接抑制其发展,也将导致著作权体系直接受到冲击。基于现有司法实践,笔者建议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作者从保留创作记录、多回合进行筛选和后期调整等角度出发,投入更多的独创性贡献,保证相应客体跨过独创性这道门槛。
注释
1. 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纠纷的司法应对,链接:https://www.chinacourt.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08648.shtml,最后访问:2025.11.30
2. 王迁.三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位[J].法商研究, 2024, 41(3):182-200.
3.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2民初9015号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4.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1民初6697号著作权侵权纠纷。
5.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6. 崔国斌.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J].中国法学, 2006(1):21.DOI:10.3969/j.issn.1003-1707.2006.01.013.
7. Copyright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art 2: Copyrightability, “The use of AI tools to assist rather than stand in for human creativity does not affect availability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for the output.”
8. Zarya of the Dawn (VAu001480196) at 2 (Feb. 21, 2023), https://www.copyright.gov/docs/zarya-of-the-dawn.pdf, 最后访问:2025.12.3.
9. Registration Cover Letter for Rose Enigma: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cnbU-6jdZwzr6Q1gbsLVVuUuyZwTw-oJ/view, 最后访问:2025.12.3.
10.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2民初9015号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
1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5)沪0101民初14775号著作权侵权纠纷。
12. 蒋舸.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以用户的独创性表达为视角[J].知识产权, 2024(1):36-67.DOI:10.3969/j.issn.1003-0476.2024.01.004.
13. 名画解码 | 重读杜尚的《泉》,了解杜尚的艺术如何以现成品颠覆传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xNDM0MDY2Ng==&mid=2247574583&idx=1&sn=65a06fe26a0dfbf8e1f8faf6013afa01&chksm=c01051b8ec89496a452a50aad105a67dc642141950f547391ba9319d3b9077ece89a9c4db8d0&scene=27. 最后访问:2025.12.2.
14. 他绘一只鸟售出四十三万,遭质疑幼儿也能画,专家:价值在鸟眼睛. 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3080970287760646&wfr=spider&for=pc. 最后访问:2025.12.2.
15. 崔国斌.人工智能生成物中用户的独创性贡献[J].中国版权, 2023(6):15-23.
16.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重译本[M].商务印书馆,2009.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知产力”(ID:zhichanli),作者:王英健,36氪经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