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公司遭遇第三次集体诉讼,被指通过“拉盘、出货”牟利

Odaily星球日报·2018年07月05日 19:07
社区不满创始团队怎么破,用法律 or 代码(分叉)?

编者按:本文来自36氪战略合作区块链媒体“Odaily星球日报 ”(公众号ID:o-daily,APP下载)

据CCN报道,加州高等法院近日收到了一起证券欺诈集体诉讼,原告为David Oconer,一名Ripple的投资者,他指控Ripple(XRP)的开发团队Ripple Labs、其首席执行官Brad Garlinghouse和其旗下的理财服务业务部门XRP II LLC操纵币价,还要求法院判决Ripple公司出售Ripple是一种销售非注册证券的违法行为。

这是两个月来Ripple Labs收到的第三起集体诉讼,这三起诉讼指控的内容相似。具体说来的话,首先,Ripple Labs有坐庄的动机。XRP总量为1000亿个,其中Ripple Labs持有770亿XRP,其盈利模式就是销售持有的XRP(目前还剩616.8亿)。

至于“实锤”,根据诉讼书的说法,Ripple Labs是通过锁仓来抬升币价,而后大量“出货”的。

去年5月,Ripple Labs将550亿 XRP 存入一个托管账户,包括首席执行官在内的公司高管积极推动这项决定。限制供应预期的效果达到来,在随后的几周内,XRP的价格迅速上涨,从2017年12月7日的约0.22美元涨至一个月后3.38美元(上涨了近1000%)。

结果是,很多投资者买入Ripple后发现自己沦为接盘侠了。根据诉讼案的一名原告Coffey的说法,其在今年1月5日购买650枚Ripple,并在13日后兑换为美元,损失金额达到551.89美元,亏损率约为32%。

平日里,Ripple Labs的高管们也将 XRP 描绘为一个利润可期的标的物,并转发乐观的价格预测甚至是发布一些没有事实支撑的言论。Coffey称,Ripple Labs已经沦为Ripple销售员,而且他们拥有“永无止尽”的代币。因此,为了减少更多投资者的损失,法院应将Ripple列为Ripple Labs发行的证券,这样该公司在“出货”前就须在SEC登记,以确保其流通的透明和合规。

但是我们看到,由于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模糊性,法律可能很难直接对 Ripple Labs 作出判决。美国联邦证券法主体是在经济大萧条时期通过的,空泛、不细致,对于加密货币不具有强适用性。

那么,以往法院是怎么判别此类案件的呢?据为区块链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 Jared Marx 的说法,美国法院识别有价证券的标准纯粹是主观判断,并不受何种规则的约束。这就意味着,除了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的证实以外,很难确切的预测法院将如何确定Ripple的属性。

而今年4月底,前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主席Gary Gensler曾表示,其认为瑞波币和以太坊都应该被视为证券,“特别是瑞波币,是不合规的证券”。尽管我们不符合证券的标准。

对于未来Ripple和类似加密货币的走向,或许正如曾处理过相关集体诉讼案的律师Silver所说的:

本次对Ripple的集体诉讼,其实是对其合法性进行测试。作为一个相信问责制的加密货币行业倡导者,我相信司法的明确性应该会受到业界的欢迎。

我是作者黄雪姣,区块链项目报道/交流可加微信hxjiapg,劳请备注职务和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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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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