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 创始人 Paul Graham:既“普遍”又“新奇”的观点最有价值

Seeker·2017年10月09日 12:01
Paul Graham 是美国互联网界的教父级人物。

编者按:这是一篇有点抽象但是很有道理的小短文。通过介绍普遍的众所周知的事情和惊奇的令人意外的事情,作者试图从中归纳两者的辩证关系。本文作者为著名孵化器 Y Combinator 的创始人、美国互联网界的教父级人物 Paul Graham。

最有价值的观点既“普遍”又“新奇”。比如牛顿三大定律之一的F=ma。普遍是因为这是真理,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具有普遍性;新奇,是因为这一定律在被发现之前我们无法了解力与质量和加速度的关系,这一定律为人类揭示了一个重要的客观规律,为人类认识世界打开了又一扇门。但是想要同时做到普遍和新奇是很难的,能同时涵盖这两个特性的领域往往界限明确,其背后的洞见都很有价值。

通常,人们顶多只能在两者中做到其一,要么是不普遍但很新奇(比如八卦某个人的生活),要么是不新奇但很普遍(比如说一些老生常谈的陈词滥调)

最有趣的莫过于价值平平的观点了。你获得这些观点的途径往往是质量不全的信息。一个最常见的例子就是补全遗漏的信息:比如你的一次八卦不仅仅是一次八卦,它同时还让人了解到了世界上某些有趣的事。但另外一个不那么常见的方法就是关注那些最普遍的想法,然后试着从中发现新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源自很普遍的东西,所以你只需要一个“新奇三角”就可以构造有用的洞见

在大多数时间你都用到了“新奇三角”,也就是说如果你遵守这种方法,你的想法听起来就好像以前早已存在的那些观念一样。有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好像就是在“炒剩饭”。但是,别灰心,当你尝试思考一些即使只有一点新意的事情时,乘数效应就会慢慢显现

结论:你探讨的理念越普遍,你越不必担心鹦鹉学舌,拾人牙慧。但是如果你经常写作,可能你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重复。大脑每年的变化是不大的,写作的灵感也是如此。当我发现我说的话和我之前说的很像的时候,我总感觉很伤心,就仿佛我是在剽窃自己。但理性上来说,一个人是不会剽窃自己的。你不会一模一样地把话说两遍,而两次说话之间的差异就可能让你获得很微小但很重要的“新奇三角”

当然,你原有的想法会催生出更多的想法(是不是听起来很耳熟?)。一个有点新意的点子可能就会引出另一个很有新意的点子,前提是你要不断探索。所以,千万别因某些人说你所发现的东西乏善可陈无甚新意就心灰意冷备受打击。实际上,“无甚新意”恰恰是在讨论最普遍理念时一种真实的成就,这意味着你还会发现更多未知奥秘。

说太阳底下无新事,显然是不对的。诚然,有些领域我们已经研究颇深,几乎没什么新鲜知识可以挖掘,但是世界之大,超乎我们想象,“几乎没有”和“没有”仍然是天壤之别。

 

原文链接:http://paulgraham.com/sun.html

编译组出品。编辑:郝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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