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31日由南方都市报和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透明度报告发布会”上,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把网络安全法原则落实到具体规范,需要解释很多具体问题。比如,什么叫用户“同意”?左晓栋认为,“同意是在完全知情的基础上自愿给出的具体的、清晰明确的愿望表示”。他举例,现在很多用户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往往都是默认同意,用户简单点击“下一步”就可以往下走。左晓栋说,在制定起草国家标准的时候,这种“默认同意”的做法都不能叫同意。“以后,默认的键应该在不同意上,用户不能够自然地往下走,至少要用户主动地去做出一个自主的选择。这是一个细节的要求。”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