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也担责,国投瑞银遭“责任拷问”
2026年1月13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针对投资者李某诉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经理施成一案,召开庭前会议。投资者李某以“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由,将二者共同诉至法院,核心指向施成管理的国投瑞银进宝灵活配置混合基金(001704)的业绩大幅回撤与投资风格漂移。
这起罕见将基金经理个人列为共同被告的案件,在撕开单只基金的管理争议的同时,触碰到了行业长期存在的责任划分、信息披露等深层议题。
作为成立20余年的合资基金公司,国投瑞银的基本面成色如何?案件背后又折射出怎样的行业趋势?
01 基金经理与公司同为被告
2026年1月13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召开的这场庭前会议,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且历时不足半小时。案件原告为个人投资者李某,被告一方是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一方则是该公司投资部部门副总监、基金经理施成,案由明确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争议的核心聚焦于国投瑞银进宝灵活配置混合基金(001704)。施成于2020年1月开始担任此基金的基金经理,截至2026年1月15日,任期回报为104.33%,年均回报23.29%,在同类基金中的排名长期位于中上等水平。
但光鲜数据背后,是2024年8月超71%的最大回撤,以及从新能源赛道向AI和机器人领域的风格漂移,投资者认为这一调整未经充分披露,涉嫌违背受托义务。
截至2026年1月15日,该案尚未有公开的判决结果,后续正式庭审安排与审理进展仍待进一步披露。
施成的从业背景成为案件的一个重要背景。这位清华大学工学硕士拥有14年证券从业经历、超6年基金经理任职经验,2017年加入国投瑞银后逐步晋升,目前在管6只基金,总规模107.36亿元,涵盖先进制造、新能源等多个品类,任职期间累计总回报超190%,年化回报达17%,大幅跑赢沪深300指数,但旗下多只产品最大回撤超60%,业绩波动极为显著。
在公募基金行业,投资者因业绩亏损、风格漂移起诉基金公司的案例并不鲜见,但将基金经理个人列为共同被告的情况却较为罕见。例如,2022年,长江资管旗下祥瑞1号第五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持仓的“16申信01”债券违约引发亏损,法院审理认定长江资管未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判决其向投资者赔偿本金及利息损失,核心追责对象仍为基金公司层面。
与过往案例相比,本次诉讼的特殊性在于将责任追溯至基金经理个人,争议核心从“公司是否合规披露”延伸至“基金经理个人投资决策是否违背勤勉尽责义务”,打破了行业内“投资决策责任由公司投研体系承担”的默认共识。
若后续判决认定基金经理需承担个人责任,将重塑行业对“基金经理与公司责任边界”的界定,推动基金公司完善投研决策留痕、责任划分机制,对行业合规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02 爆款白银基金之外
国投瑞银基金成立于2002年6月,由国投泰康信托与瑞士银行合资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隶属信托系基金公司,是国内成立较早的合资基金公司之一。历经二十余年发展,国投瑞银基金已形成一定规模体量,截至2025年末,基金管理规模达2406.47亿元,较往年略有收缩。
从行业定位来看,国投瑞银在信托系基金公司中处于中等偏上水平。公司旗下现有116只基金产品,配备32名基金经理,人均管理资产约75.2亿元,人均管理压力低于行业头部公司,但高于中小规模基金公司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经理颜文浩一人管理规模达1035.57亿元,占据公司总规模的43%,规模集中度过高的问题较为突出。
业务结构上,国投瑞银长期呈现“低风险产品主导”的特征,受权益类产品业绩低迷影响,2024年货币市场型与债券型基金合计占比超85%。
公司旗下的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作为全市场唯一跟踪白银期货的公募基金,2025年表现极为亮眼,截至2026年1月中旬,A类份额近一年涨幅超180%,近三个月涨幅达92.97%。
2024年,其债券型产品表现分化,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A净资产增长近20%;权益类产品占比虽占比不高,但出现结构性亮点,截至2025年9月,国投瑞银锐意改革A近一年回报超100%,展现出部分产品的投研实力。
03 亏损责任谁来担?
国投瑞银基金此次引发的这场诉讼,本质上是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其反映出的行业命题值得全行业深思。
首当其冲的便是基金经理个人责任边界的重新界定。根据规定,基金经理需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但实践中投资决策常依赖公司投研体系支持,责任边界模糊。国投瑞银基金投研决策相对独立,基金经理平均任职年限6.17年,这一机制既造就了风格化投资,也让责任认定更复杂。
行业层面,此案或将推动监管出台更明确的责任划分标准,促使基金公司完善投研决策留痕、风险管控与个人责任追溯机制。长期以来,投资者维权多聚焦于公司层面,而此次案件将基金经理个人纳入追责范围,若形成判例,将从根本上改变基金经理的执业生态,倒逼其在投资决策中更加审慎,同时也会推动基金公司建立更清晰的权责划分体系。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的优化则是另一核心议题。案件暴露的核心问题是“风格漂移后的信息披露不足”,国投瑞银基金在涉事基金从新能源转向AI领域时,未在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调整逻辑、潜在风险及对基金业绩的可能影响,导致投资者知情权受损。
这也是全行业在“持有人利益优先”理念下需要持续完善的方向,如何在保持投资灵活性的同时,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决策权,建立重大投资调整的专项披露机制,是所有基金公司必须面对的课题。
对于国投瑞银基金而言,此次事件也揭示了公司发展与行业竞争的双重挑战。
一方面,其权益类产品占比偏低,虽2025年部分产品业绩回暖,业绩分化与风控问题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另一方面,2025年信托业资产规模同比增长20.11%,头部效应持续凸显,但与易方达、华夏等头部基金公司仍有差距。
未来,国投瑞银需在巩固稳健型产品优势的同时,强化权益类产品的投研实力与风控能力,平衡业绩增长与合规风险,才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站稳脚跟。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网-思维财经”,作者:吕子禾,36氪经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