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退市案衍生追责,谁为“造假”买单?
2025 年 8 月,一份来自上海金融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让格尔软件的管理层彻夜难眠。这家以 “数据安全守护者” 为招牌的上市公司,突然被卷入一场涉案金额 3.72 亿元的追偿诉讼。而它并非唯一的被告,39 家企业和 2 名自然人因几年前与泽达易盛的 “隐秘交易” 被推上被告席,起诉方正是当年为泽达易盛 IPO “站台” 的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和康达律所。
这起诉讼的背后,是一场横跨五年的资本市场造假案余波。2020 年泽达易盛登陆科创板时,顶着 “医药科技新星” 的光环,最终却因累计虚增收入 5.65 亿元、利润近 3 亿元沦为“科创板退市第一股”。
如今,这场被称为 “全链条追责第一案”的诉讼,不仅关乎 3.72 亿元赔偿的最终归属,更藏着一个更尖锐的问题:中介机构在先行赔付后逆向追责,将如何改写资本市场的责任划分规则?在泽达易盛的造假案里,像格尔软件这样的 “边缘参与者” 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这场诉讼会不会成为刺破行业潜规则的利刃?
造假的温床
2020 年 6 月,泽达易盛作为一家宣称 “赋能医药健康产业” 的高科技企业,风光登陆科创板,成为市场追捧的新星。然而,这颗新星的光芒背后,却是精心编织的谎言。
2023 年 4 月,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开了真相:泽达易盛在 2016 年至 2021 年间,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伪造资金流水、虚构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65 亿元,虚增利润近 3 亿元。
其中,2016年至 2019 年 IPO 前虚增收入 3.42 亿元,上市后仍不收敛,2020 年至 2021 年继续虚增利润1.09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是泽达易盛与上下游企业联手搭建的 “虚假繁荣”,通过无商业实质的 “空转交易”,把不存在的收入和利润写入财报,最终骗取了上市资格。
2023 年 7 月,泽达易盛被上交所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因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但故事并未就此结束。根据《证券法》第85条及第163条,欺诈发行案件中,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方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泽达易盛IPO的保荐人、审计机构及法律顾问,东兴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康达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向投资者赔付及向中国证监会缴纳款项合计约4.93亿元。
这笔巨额赔付让这几家中介机构选择 “反向追责”。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规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的一方,有权向其他有过错的责任方追偿。于是,那些曾经与泽达易盛进行 “虚假交易” 的伙伴,成了他们挽回损失的目标。
2025 年 8 月,三家中介机构联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将 39 名 “配合者” 告上法庭,这才有了格尔软件等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一幕。
中介机构的反击
在 39 名被告中,格尔软件的名字格外引人注目。这家主营信息安全业务的上市公司,与泽达易盛的交集始于 2018 年。
根据公开资料,格尔软件与泽达易盛发生过两批次“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采购与销售业务,涉及虚增营收总计1336.79万元。简单来说,就是没有真实的货物交割或服务提供,本质上是通过资金走账 “帮泽达易盛做业绩”。
这些虚假交易对格尔软件自身财务数据的影响并不算大,净利润波动也未达到需要追溯调整的程度。但上海证监局在 2023 年 5 月已对此出具警示函,明确指出其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如今被卷入 3.72 亿元的追偿诉讼,格尔软件成了 39 名被告中的 “第十八位”。
三家中介机构的诉讼请求各有侧重。东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索赔金额最高,达 2.15 亿元,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赔偿款 1.13 亿元、向证监会缴纳的款项损失1.02 亿元及相应利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索赔 1.23 亿元,涵盖投资者赔偿款 2774.63万元和向证监会缴纳的款项损失8981.13万元;康达律所则索赔3348.55万元,涉及投资者赔偿和监管罚款两部分。
他们的核心逻辑是:这些交易伙伴明知或应知泽达易盛在造假,却通过虚假交易为其 “站台”,客观上帮助泽达易盛骗取上市资格,理应对中介机构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了格尔软件,其余 38 名被告的身份尚未完全公开,但据市场推测,多为泽达易盛的供应商、客户或关联方。
他们的共性是深度参与了泽达易盛的造假链条,据业内人士推测,有的供应商虚构原材料采购合同,实际只是通过资金循环制造 “业务繁荣” 的假象;有的客户假装购买产品,资金最终通过隐蔽渠道回流至泽达易盛控制的账户。这些看似零散的交易,共同构成了泽达易盛财务报表上的 “虚假繁荣”。
谁来负责?
这场诉讼并非孤例。几年前,康尼机电因并购标的龙昕科技财务造假引发的追偿案,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案中,龙昕科技通过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康尼机电 34 亿元收购,中介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等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最终按照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券商承担 50%,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40%,律所承担 2%。
这一判决确立了 “按过错比例追责” 的原则,也让市场意识到:财务造假的责任划分,不再是 “一刀切”,而是要看各方在链条中扮演的角色和主观过错程度。
参考康尼机电案,格尔软件等被告的责任认定可能有三种走向。第一种是调解结案。泽达易盛投资者赔偿案曾以调解方式达成和解,本案若各方愿意协商,格尔软件可能支付一笔远低于原告诉求的金额达成和解,避免漫长的诉讼周期。第二种是法院按过错比例判决。考虑到格尔软件涉案金额相对不高,且未直接参与造假策划,过错程度相对较轻,可能承担 5% 以下的责任,对应赔偿金额或在几百万元级别,对公司财务影响有限。第三种是法院认定被告无责,但若此次几个中介机构能够证明格尔软件 “明知造假仍配合”,这种判决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从时间上看,本案涉及 39 名被告,案情复杂,一审审理周期可能长达 6 个月至 1 年,若涉及上诉,耗时会更久。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场诉讼都标志着资本市场 “全链条追责” 时代的到来。
过去,财务造假的责任往往集中在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而如今,上下游交易伙伴若参与配合,也将面临法律严惩。这无疑会倒逼企业在开展业务时更加审慎,警惕 “帮人做假账” 的隐形风险。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资本市场的 “净化工程” 或许会更加彻底,让真正踏实经营的企业得到应有的回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网-思维财经”,作者:吕子禾,36氪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