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管理中的 4 种数据所有者类型
在数据管理和治理领域,很少有词比“数据所有者”更容易让人混淆。在各个组织中,你会听到数据所有者、流程所有者、系统所有者、产品所有者、平台所有者等说法,这些说法往往定义重叠,界限不清。有时,“所有者”指的是为某项功能提供资金的人,有时指的是负责日常运营的人,有时它只是 RACI 图表中的一个名称。如果定义不明确,职责就会重复,重要决策就会停滞,治理也会失去效力。
本文将分析数据和治理领域中最相关的四种所有者类型,解释他们各自的角色,并展示他们在实践中如何互动。虽然每个组织都应该以适合自身情况的方式定义所有权,但本文概述的模式反映了我所观察到的在各个行业和数千个组织中最有效的模式,因此可以作为一个建议的起点。
一 四种不同类型的所有者
1.业务流程所有者
业务流程所有者负责特定业务流程从始至终的整体绩效、合规性和改进。这一角色不仅限于数据;它通常涵盖流程的运作方式、交付的成果以及如何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等更广泛的领域。然而,由于流程既消耗数据,也生成数据,因此业务流程所有者在确保流程中数据的来源正确、使用符合政策和标准以及以符合治理要求的方式创建或更新数据方面也发挥着关键作用。
这里经常应用的一个有用的经验法则是: “如果你创建或更改它,你就拥有它。”换句话说,当流程生成新数据或修改现有数据时,业务流程所有者负责确保这些数据符合商定的质量标准,遵循批准的使用场景,并根据治理框架进行适当的管理。
在实践中,单个业务流程通常使用来自多个领域的数据,跨越多个产品,并依赖于不同的系统。这意味着业务流程负责人需要频繁地与数据负责人、产品负责人和系统负责人进行交互,以平衡流程效率的需求和数据治理的要求。
尽管业务流程负责人至关重要,但在许多组织中,即使在数据治理功能相对成熟的组织中,其角色仍然定义不清。如果没有明确的负责人,关于流程变更、数据采购和使用标准的决策往往会变得支离破碎,从而减慢改进工作的进度,并增加数据实践不一致或不合规的风险。
2.系统所有者
系统所有者负责特定应用程序或平台的整体运行、性能和合规性。该角色扎根于技术领域,确保系统可用、安全且按预期运行,同时满足业务和治理方面的既定要求。系统所有者负责管理数据存储、处理或交付的环境,确保其与组织架构中的其他系统有效集成。
虽然系统所有者的重点是平台的技术方面,但他们在数据治理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实施访问控制、支持数据质量检查,并确保维护运营和技术元数据。他们的运营必须遵循既定的服务级别和要求(通常由业务利益相关者设定),并且必须在系统稳定性与不断变化的变更、集成和创新需求之间取得平衡。
实际上,单个系统可能处理来自多个领域的数据,支持各种产品,并支撑多个业务流程。这意味着系统所有者通常需要与业务流程所有者、产品所有者和数据所有者紧密合作,以确保平台满足功能需求,同时保障数据完整性、隐私性和合规性。
我们经常会遇到系统所有者说: “数据不是我的问题。” 这种说法部分正确。他们确实不对数据的内容、质量或业务含义负责,因为这些责任属于数据所有者和业务流程所有者。然而,他们也有责任,因为他们通常是实施技术控制措施以在实践中执行治理政策的人。他们是“接触”数据和管道的角色,负责设置权限、配置验证规则、管理加密,并确保集成遵循已批准的标准。因此,虽然他们可能不 拥有 数据,但他们对于实现真正的、可操作的治理至关重要。
3.数据产品所有者
产品负责人负责交付和改进产品以满足业务和用户需求,确保产品在生命周期内提供价值、满足需求并保持相关性。在数据管理和治理领域,此角色通常指数据产品负责人,负责数据产品,例如精选数据集、分析平台输出、机器学习特征存储或其他打包数据资产。“数据产品”的确切定义在不同组织中并不总是一致的,这种缺乏明确性有时会使该角色的范围更难界定。
无论定义如何,数据产品负责人都应将产品视为一个完整的产品,并运用与管理其他产品(无论是鞋子、汽车还是软件)类似的产品导向思维。这意味着了解谁在使用或“购买”产品,追踪他们的使用方式,并最大化他们从中获得的价值。这也意味着认识到需求会发生变化,就像今年的车型未必是客户明年想要的一样。因此,数据产品负责人需要定义产品愿景,确定功能或增强功能的优先级,协调交付,并收集用户反馈。他们确保产品易于发现、可用且可靠,并提供清晰的文档和支持。
由于数据产品往往依赖于来自不同领域、系统和流程的输入,产品负责人经常与业务流程负责人合作,以了解需求;与系统负责人合作,以确保技术交付;与数据负责人合作,以确认治理规则和质量标准得到应用。在许多情况下,他们是技术执行和业务消费之间的桥梁,负责在速度、成本和质量之间做出权衡。
虽然产品负责人不拥有底层系统或数据域,但他们有责任确保产品包含正确的数据、符合用途并根据治理要求进行维护。他们的职责是确保数据产品不仅可用,而且有价值、可用且值得信赖。
4.数据所有者
数据所有者负责确保一组定义数据的质量、合规性和正确使用,确保其符合治理标准并支持业务目标。通常,此角色与某个 数据域( 例如客户、产品、员工或供应商)相关联,这些域代表着相关数据资产的逻辑分组,且面向业务。在此级别,数据所有者的职责是管理整个域,制定并执行有关该域中数据创建、维护、共享和淘汰方式的政策、标准和规则。
然而,数据所有权也可以存在于更细粒度的层面。在某些组织中,数据所有者负责某个领域内的 特定属性 ,例如,确保“客户出生日期”或“产品发布日期”在所有出现该属性的系统中得到正确的定义、捕获和维护。在其他情况下,他们的职责可以延伸到特定系统内的 物理字段级别 ,确保数据库或应用程序中数据标准的实施符合已批准的定义并符合使用规则。通常情况下,特定的数据管理员会在其领域内为数据所有者提供支持。他们通常负责数据所有者应该负责的事情。
无论级别如何,数据所有者在确保治理切实有效方面都发挥着关键作用。他们定义访问规则,批准定义和标准的变更,并与业务流程所有者密切合作,以确保流程中创建或更改的数据符合商定的要求。他们与系统所有者协作,确保技术控制措施支持预期的治理目标;并与产品所有者协作,确保数据产品以合规、高质量的方式使用和呈现数据。
二 应用所有权角色的一个简单例子
想象一下,一家公司拥有客户,在客户入职期间收集他们的信息,持续管理他们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用于日常运营和分析。该公司使用 CRM 系统来捕获和维护客户数据,同时生成一个整合的客户 360 视图,该视图将 CRM 数据与其他来源的数据集成,以提供单一、可信的记录。该客户 360 视图随后可用于更高级的分析,例如客户细分。
在此背景下,我们可以确定以下几点:
1.业务流程
客户入职流程 ——收集初始客户信息,验证并创建新的客户记录。
客户管理流程 ——处理客户资料、偏好和请求的持续更新。
客户细分流程 ——使用客户 360 数据根据共同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组,以用于营销、服务或战略目的。
2.系统
CRM 平台 ——创建和维护客户记录的操作应用程序。
客户 360 平台 ——整合来自 CRM 和其他来源的数据以生成统一的客户视图的下游系统。
3.数据产品
CRM 客户主数据产品 ——CRM 内部掌握的核心客户数据,作为主要运营的“单一事实来源”。
客户 360 数据产品 ——统一客户视图的打包、可信和可消费版本,可供分析、营销和服务团队使用。
现在,请看下图,我们将此场景分解并投射到所有权角色上。您将看到业务流程、系统、数据产品和数据所有者之间的清晰职责划分:
三 常见的误解
现在我们已经概述了核心所有权角色,本节将介绍数据管理环境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常见误解和混淆点。
“你在说什么?我不是所有者。”
当组织开始启动数据治理并正式指定数据所有者时,被指定的人员常常会反驳: “我不是所有者——你在说什么?” 这种反应很常见,因为这种指定让人感觉很新奇。治理职能部门可能首次正式引入所有权,但实际上,许多与数据所有权相关的职责已经存在多年——或者实际上,它们一直存在。
如果你思考数据所有权的本质,确保数据得到妥善使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并保持数据质量符合预期,那么这些任务一直以来都是许多人非正式地执行的。现在的不同之处在于,治理将角色正式化,赋予其名称,并明确责任。变革管理的挑战通常不在于教会人们去做一些全新的事情,而在于帮助他们认识到,他们实际上已经是数据所有者了,只是没有头衔或认可。
“数据管理员要做什么?”
另一个常见的混淆是“数据所有者”和“数据管理员”之间的重叠。通常, 数据所有者 拥有决策权,负责制定策略、批准变更,并对数据在特定领域内的适用性承担最终责任。而 数据管理员 则专注于执行,在日常活动中应用策略和标准,监控质量,并在出现问题时协调修复。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角色紧密相连,数据管理员代表数据所有者工作。所有者在更高层级运作,负责制定方向并启用资源,而数据管理员则负责执行实现治理所需的运营工作。这种区别在实践中是否成立,通常取决于数据域的规模和复杂性。在规模较小、结构简单的数据域中,一个人可能同时担任所有者和数据管理员。但在规模更大、结构更复杂的数据域中,数据所有者通常是拥有决策权的更高级别人物,有时还拥有预算或资源分配权,而数据管理员则扮演着更具运营和战术性的角色。
“产品和系统不是一回事吗?”
两者很容易混淆,尤其是在谈论数据产品时。系统是一种技术:一个存储、处理或交付数据的应用程序或平台。产品是一种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产品是一种数据产品,它以一种能够为用户提供价值的方式打包数据。虽然系统可以赋能产品,但两者并不相同。
系统负责人负责平台的技术健康、安全性和性能。产品负责人负责产品的价值、可用性和持续发展。在实践中,这两个角色经常互动。例如,产品负责人可能会向系统负责人提出新的需求来支持产品待办事项,但他们的重点和衡量成功的标准是不同的。然而,在实践中,尤其是在范围和规模有限的产品和系统的情况下,同一个人可能同时担任数据产品负责人和系统负责人。
四 小结
明确的责任分工对于数据治理在实践中发挥作用至关重要。当业务流程、系统、数据产品和数据所有者各自了解各自的职责时,组织就能更有效地管理数据,避免数据缺失或重叠,并确保数据得到妥善治理并创造价值。
确实,不要止步于定义责任角色。要让它们真正落地。为每个角色指定具体人员,记录他们的职责范围,并赋予他们行动所需的工具和权限。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数据驱动智能”(ID:Data_0101),作者:晓晓,36氪经授权发布。